第二百二十六章山上采原料
“啥,隔壁人家為什麼要跟著賣?”
沈曉晴覺得,按照常理來說,隔壁走了一個地痞流氓,高興的應該再多買兩畝田地才對啊,賣了干什麼。
“這……這說起來又是另一段兒事兒了,隔壁家的如花兒喜歡王二麻,所以這不就是一段孽緣嘛。”
裡正說著,沈曉晴只覺得蠻有戲劇性的。
“那我也算是撿了個大運。”
沈曉晴撓了撓頭,只覺得這幸福來得太突然。
“那不然,王二麻家的房子雖然很一般,不過那隔壁人家確實帶了個大院子,絕對滿足你的要求,正好就挨著你家蓋房子那地兒,那一片地方都是你家包了!”
穩妥!
沈曉晴一想到自己不僅包了個山頭,還包了一大片地,成了一個真正的地主,這心裡就不知道是個怎麼的滋味。
太不一樣了,這感覺,好像給她來了一劑薄荷,直上頭。
“那成……裡正叔你就說這房子一共要多少銀子,價格合適,我全都要了。”
“放心吧,這事早給你打聽清楚了,不打聽清楚還要跑過來告訴你?”
裡正笑起來,把已經按好手印的地契擺在了她的面前。
“這麼快,裡正叔,你就確定我一定會買這地方?”
沈曉晴看著這速度,都有些不敢相信。
“咋還能不信你,就算我們這邊不買這兒了,他們這房子反正也是要賣出去的,一樣的。”
沈曉晴點點頭,付了銀子,也按好手印。
這一樁事就穩妥了。
“裡正叔,之前讓你找的那幾個人咋整的,我這邊可能需要更多的人,所以……”
沈曉晴略微盤算了一下,就她要制作的粉,就需要幾個男人磨,要磨成那樣細致的程度,可不容易,一天能產出一盒都算個好的,所以總得多個人手。
“這個啊,倒是有幾個人問我這事兒,只不過我不知道三妮兒你這是需要長期都還是短期的,過兩天就要秋收了,這家裡的男女肯定是人手都不夠,要是短期的話還好,要是長期的話,起碼這兩天是沒時間。”
“那就這兩天,秋收之前,裡正叔你看人挺過得關的,就可以了。”
沈曉晴也不想挑,先弄人手,過了這幾天再說。
“三妮兒啊,你要得了這麼多人嗎?”
沈曉晴點點頭,眼神堅定:“就算整個村子的人我都可以吃得下來。”
“成。”
沈曉晴回了家,屋裡空蕩蕩的也沒個人,沈老三這兩天又接了個小活,和李二干的熱火朝天,冷天翼正在蓋房子的那天天蹲守,沈曉晴雖然有些心疼,那個風度翩翩的少年,都快活活的磨成了工地頭子了。
不過這也是沒有辦法,大家都在為之後的日子努力。
沈曉晴琢磨著,今天幾個人回來,肯定不早了,趁著這個時候趕緊做好飯,回來吃了飯之後盡量趕回鎮子上,晚上還要在店裡處理山楂和栗子,也不知道能不能睡下。
做點什麼好?
院子裡的菜倒是不少,台子上吊著腊肉,籃子裡放滿了雞蛋和兩條五花肉,食材充足。
紅燒肉,蒜蓉炒時蔬,腊肉小炒,魚香肉絲,再來個紫菜蛋花湯。
四菜一湯,標准。
沈曉晴從籃子裡拿出來一條五花肉,純淨無污染的豬肉,聞起來都是和飼料豬肉完全不一樣的味道,她深吸一口氣,手起刀落肉便被切成了一塊塊的。
緊接著她起鍋燒水,在水中倒入一些酒,本來應該是料酒,但沒有,只能暫時用白酒來代替,放一些糖,水燒開之後將肉倒進去,肉熟之後撈出過溫水,控水。
鍋裡倒油,放入肉塊,慢慢煸出油,煸干淨之後,便將油倒入碗裡,洗涮好鍋,放入白糖小火熬制至大火變色,倒入同等量的開水熬制,熬出焦糖顏色最佳,倒入空碗備用。
鍋清理干淨之後,倒入少量油,放入香料和肉塊翻炒出香味,加入溫水沒過五花肉,放入之前備好的料,蓋上鍋蓋,慢慢的燉,半個小時就穩妥了。
剩下的蒜蓉時蔬的做法則很簡單,在案板上面拍碎蒜瓣之後,剁成碎末,加入調料,將院子裡摘下來的蔬菜清洗干淨,切好備用,拿出另一口鍋加一點油,將蔬菜放進去,加入調料翻炒熟了就成。
沈曉晴將菜盛出來,微微掀開燉肉的鍋蓋,從鍋裡面緩緩的飄出來一股香氣,香味兒直衝著她鼻尖裡鑽。
腊肉小炒就更簡單了,切好腊肉,在貼一把配菜放入鍋中炒熟就成了,這道菜好不好吃,主要取決於腊肉腌的好不好。
最後一道湯沈曉晴並不著急做,湯還是要趁熱喝才好。
忙活完這一通,已經快要一個時辰了,日色也漸漸下落,沈曉晴能感受到身邊的溫度,往下降了幾個度。
“姐姐,我們回來了。”
沈曉晴正在房間裡無聊的擺弄著草藥,門外邊,聽到一聲吼著。
“怎麼知道我在家,是不是聞到鍋裡的香味了?”
“隔壁家的狗都叫喚個不停,言之也能聞見姐姐燉的肉香。”
“還真把自己的鼻子當成小狗了。”
沈曉晴點了點他的鼻尖,接過他們二人手中的東西,滿滿當當的兩兜子栗子和山楂。
“其他的人呢?”
沈曉晴從爐灶底下取出來一只空碗,拿著筷子微微掀開鍋蓋的一角,從裡面夾出來兩塊肉,放到了一邊。
“一人一塊,趕緊偷偷的吃。”
肉已經燉好了,白糖讓肉表皮變得焦黃酥嫩,厚實的肉塊兒在碗裡微微晃動,兩個人都不住地咽著口水。
只是誰都沒有先動筷子。
“你們兩個人還互相讓?”
沈曉晴無奈的嘆了口氣,拿起筷子,一人就是一口肉。
“好了,味道怎麼樣?”
她頭一次不依靠現代的各種調味料做出來的紅燒肉,聞起來味道是合格的,只是不知道味道怎麼樣。
“好,吃!”
言之大口大口的嚼著肉,好像不是沈曉晴認識的那個靦腆的孩子,凌霄吃得更快,和豬八戒吃人參果一樣,只覺得出來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