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美女督戰

   據說,海南島最美麗的地方是三亞,而三亞最著名的景點之一就是天涯海角,那一灣碧玉一般的海水慷慨的將那幾塊巨石擁抱起來。

   海岸線的水面下永遠呈現出清澈見底的波紋,即使是突如其來的旅游大潮將這兒喧囂誇張的無以復加時,它似乎依然保持它的寧靜。

   藍湄讓司機將榆強拉到景點處下車的原因是這兒乘坐出租車比較方便。但是來到景區門口,看到來自天南地北的游客們絡繹不絕地湧進大門時,榆強禁不住心動了一下。

   遠道而來的男男女女游客們不厭其煩的光顧這兒,自己為什麼要路過其門而不入呢?盡管他覺得自己重任在肩,還不是游覽美好風光的時候,但是他的心還是覺得刺撓撓的。

   往日有很多次這樣的體驗,到達著名景點了,因為時間緊急不能游覽,於是就想,以後有機會再來的吧!其實,一旦錯過了這次機會,以後就難以再有機會了。

   “嗨!榆助理!”正在猶豫不決中,有人在他的耳邊一聲喊叫。誰?是叫我麼?榆強頓時揚起頭來,四處尋找……

   他這總經理助理剛剛宣布任命,除了馬蘭公司的員工,哪個人還能知道自己的這個光榮稱謂?要知道,這是在天涯海角哇!

   “榆助理,你沒有看見我麼?我是馬蘭公司的小劉啊!”又一聲清脆的聲音響起,這一次的聲音裡帶有嗔怪的意味兒。

   馬蘭公司?小劉?榆強趕緊轉換了另一個方向,就見一個女孩兒打了一把粉紅花的遮陽傘站在景區門口,傘柄上印了馬蘭花圖案的公司標志符號。

   “小劉……”看到這個女孩兒眼睛那麼火辣辣的看著自己,榆強感覺自己像站在一場語焉不詳看不出好壞的夢境裡。那感覺飄忽,詭異。他不敢肯定是自己健忘了還是這女孩兒認錯了人了。

   “榆助理,是藍總讓我在這兒等你的。”女孩兒大大方方走上來,一句話將事情說的明明白白。

   “哦。你是企劃部的小劉經理,對吧?”榆強一下子想了起來。自己與公司員工見面時,藍湄第一個向自己介紹的就是這位企劃部經理。

   當時,她在公司,穿了公司員工統一的制式服裝,給自己的是一種干練的形像,今天,她打了這把遮陽花傘,穿了白色的紗裙。難免讓他認不出來。

   這個小劉果然是像他想像的那樣干練,沒容他問她第二句話,就掏出手機,似乎是做什麼事了。一會兒,一輛黑色的奧蒂車滑行到了門口。

   “榆助理,請!”小劉將車門打開,將榆強讓進了後面座位上,然後,自己才坐到了副駕駛位置。

   她也沒有征求榆強的意見,簡練地告訴司機:去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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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所?三所是哪兒?所,又是什麼?研究所、招待所?抑或是法律事務所?

   就在榆強的一頭霧水和疑問裡,車子飛快的往市區方向奔馳。

   榆強原以為她是接他回公司或者是去馬蘭賓館。沒有想到,進入市郊的街道拐角,車子停在一個小型辦公樓前,上面掛了“三亞市第三法律事務所”的牌子。

   怎麼上這來了?榆強的眼光裡滿是疑問。

   “榆助理,你不是要了解案件的情況麼?我去找找關系,把資料拿來給你看……”

   哦,這麼說,藍湄給自己的不僅僅是建議,而是督促自己付諸實施行動的具體措施。看,這個小劉,把自己的時間掌握得多麼准確?

   跟著小劉進了所裡,小劉先找一個副所長,介紹了榆強的身份。

   那個副所長聽說馬蘭公司重新追訴幾年前的土地糾紛案,腦袋瓜子搖晃的比貨郎鼓還快:

   “那個案子,恐怕是沒有希望了。你們起訴的對像是農牧局,實際上面對的對手是市政府。市政府的官司,你能打得贏嗎?”

   “我們的榆助理長期擔任總公司法律顧問,勝訴過當地市政府的案子。”小劉抬舉著榆強的法律水平。

   “這個案子,已經超出了法律本身。它涉及了國家的土地政策。土地紅線的事兒聽說了麼?”副所長對小劉抬舉榆強的法律水平不屑一顧。

   “既然是這樣,請將你們當年的起訴書讓我們借閱一下好麼?”小劉試探性的問道。

   “這個……你去資料室看看……估計是找不到了。沒有立案的文書資料,一般是不予保留的。”

   “走!”沒容榆強與副所長說什麼,小劉拉起他的手就走,看來,這丫頭好像是把自己當成提線木偶了,自己的一舉一動都要聽從於她的安排。

   來到資料室,小劉找到了一個叫瓊斯的姑娘。

   “嗨,密斯瓊!”小劉很洋氣地與瓊斯打了個招呼,接著,上前與她親密地耳語起來。

   聽了小劉的話,瓊斯先是搖頭拒絕,結果,小劉就親熱地與她拍拍打打,粘得瓊斯似乎沒有了回絕的余地,屁股一扭一扭地朝資料庫裡走去了。

   不一會兒,瓊斯拿出來一個檔案袋,小劉看了看檔案袋上的標識,熱情的親吻了瓊斯一口。接著,不知道又發生了什麼爭執,最後還是小劉占了上風。

   “榆助理,給!”檔案袋到了小劉的手裡,她順便就把它交到榆強的手裡。接下來,榆強看到兩個女孩兒拉拉扯扯的,最後,小劉終於將兩張鈔票塞到了瓊斯的手裡。

   回到車上,榆強禁不住誇贊了小劉幾句:“小劉,你這一手干得太漂亮了。如果這些資料很翔實,將會為我們省去很多的取證時間。”

   因為,在檔案袋的封面上,榆強看到了其中的資料目錄,其中有:起訴書,證據,擬引用的法律依據和文件。如果這些資料齊全,那就不需要自己在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東奔西走了。

   “真的那麼有用麼?”小劉機靈的回頭看看他,“要是像你說的那麼有價值就不枉我費這一片心了。”

   接下來,車子駛往市區,讓榆強想不到的是,車子回到了公司,而沒有回賓館。看來,這小劉好像是要督促他上班了。

   上得樓來,小劉打開了藍湄的經理辦公室,讓榆強在這兒發號施令。空調機打開了,屋子裡一陣清涼,還透了一股脂粉味道兒,但是,一打開卷宗資料,榆強一下子被吸引了:

   代理這個案子的律師名字叫劉天,暫不說這個劉天的法律水平如何,單就這套法律文書資料,就看出來,這是一位很有敬業精神的法律工作者。

   這一套資料文字篇幅不多,卻將案件的來龍去脈以及律師主張的觀點闡述得清清楚楚:

   土地轉讓合同糾紛——

   代理律師(原告)劉天

   案件簡介

   2000年10月,三亞市農牧業管理局(下稱農牧局)與馬蘭公司簽訂《農科所試驗田土地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後,馬蘭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了300萬元轉讓金。

   後因農牧局內部原因,農牧局拒絕繼續履行合同。馬蘭公司以農牧局單方面終止合同給其帶來了極大的經濟損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其預計收益1800萬元為由擬將農牧局告上法庭,並聘請本律師為其代理人。11月1日,本律師向東區人民法院申請立案。

   經本律師調查,農牧局領導班子共計有六人組成,其中,局長一人,副局長三人,局長助理一人,紀檢組長一人。

   當年10月8日,農牧局長根據下屬事業單位——農科所試驗田基地經營不利的情況,決定將所裡所屬試驗田一百畝轉讓與馬蘭公司經營。全體與會人員一致同意將試驗田以每畝3萬元價格對外轉讓。

   被告觀點

   本律師調查中,被告農牧局辯稱,原告與農牧局個別領導惡意串通,簽訂《合同書》時局領導班子兩位副局長張某、程某均不知情。

   張某、程某二人對農牧局轉讓百畝試驗田的行為均未授權,合同是違反法律的無效合同;某報紙刊發農牧局土地轉讓的公告是該局個別領導的行為;

   上面寫明農牧局職工具有優先受讓權,沒有強調授權是由農牧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研究決定,農牧局個別領導無權代表局領導班子簽訂土地轉讓合同。

   故原被告之間簽訂的《合同書》屬於無效合同,應當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代理律師觀點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該案中,原告馬蘭公司與被告農牧局簽訂的《土地轉讓合同書》是原被告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通過協商簽訂的,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同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原告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向被告支付300萬元轉讓金,被告在收取定金後拒絕履行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對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合同或者是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原告損失1800萬元的訴訟請求,法院應該予以支持。被告辯稱原告與個別領導惡意串通,副局長張某、程某對合同簽訂一事不知情,也未授權任何人簽訂該合同的理由,

   原告代理律師認為,被告土地轉讓經過局領導班子會議決議,全體與會人員一致同意將農科所試驗田一百畝以每畝3萬元的價格對外轉讓。

   原告與被告簽訂的轉讓價款為300萬元,並不存在損害農牧局及職工權益的行為,且《合同書》上有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私章,在給原告出具的收款收據上有公司的財務專用章。

   綜合以上證據,對被告的該辯稱理由,法院不應采信。被告辯稱農牧局土地所有人是農牧局領導班子而不是農牧局個別領導的理由,原告代理律師去市委組織部了解了情況,

   認為,被告領導班子會議雖然張某、程某兩位副局長沒有參加,但是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中的一名局長、一名副局長、一名局長助理、一名紀檢組長參加了會議。

   會議參加人數符合組織部規定,會議上,與會人員經過研究討論一致同意將土地整體轉讓,故農牧局領導班子按照會議決議對外簽訂轉讓合同也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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