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傻子
劉三斤有些不可思議的看著我,隨後語氣有些緩和的說道:“薛海,我劉三斤剛才說的話可不是在跟你開玩笑,你可要想清楚了,孫志強那小子被你捅成那樣幾乎沒有活下來的可能,要是我的話我肯定會選擇跑路出去躲風頭,你卻要選擇自首?”
我點了點頭,劉三斤突然一下走到我面前使勁兒的搖晃著我的肩膀說道:“你腦子沒糊塗吧?孫志強要是活不下來那你可就是殺人,殺人你懂不懂?是要被槍斃的,就算比現在去自首,到時候最少都要判你個無期,你可滿16歲了,咱不做傻事行不行?平日裡看你老實巴交的一副窩囊樣,可今天你確實讓我開了眼界了,你先出去躲一躲,等風頭過去了回來了我劉三斤絕對跟你拜為兄弟,怎麼樣?”
劉三斤的話我不置可否,他說的沒錯,我這個年齡確實到了該承擔後果的時候了,即使是自首,估計剩下的日子也只能在監獄裡度過。
可是我卻不能這麼一走了之,既然做了那就要承擔事情所帶來的後果,不是嗎?這是一個男人應該有的擔當。
如果我捅了孫志強之後就跑掉,那和之前那個窩囊的我有什麼區別?
我沒在理會劉三斤的話,從他手裡把我的彈簧刀拿了回來,之後頭也不回的去派出所裡自首。
派出所的警員第一眼見到我衣服上面全是血的時候慌張的問我發生什麼事了,是不是遇到了劫匪還是亡命歹徒?
我搖搖頭說不是,很淡定的對他們說我殺人了,隨後他們一個個臉上詫異的神情似乎以為我和他們在開玩笑,畢竟一個稚氣未脫的孩子怎麼可能犯下滔天大罪。
隨後我把那把帶血的彈簧刀拿出來扔在了地上,這時候他們才反應過來我並沒有說謊,隨後兩個警員快速的從背後給我來了一招擒拿手把我按住,可我並沒有打算的反抗的意思。
很快派出所的警察就組成了審訊小組,審訊室裡,胖警察凶神惡煞的問道:“老實交待,你為什麼殺人,屍體被你扔在哪兒?”
我淡定的說道:“因為他欺負我,在學校一天打我三次,還往我身上撒尿,他踐踏了我的尊嚴,所以我要殺了他,至於屍體,他現在應該在醫院躺著,至於死沒死,我不清楚……”
後面我把整件事情的大致經過給他們說了一遍,說完兩個警察有些詫異的看著我,或許他們很難想像一個殺人犯能來自首,而且在接受詢問的時候沒有後悔沒有痛哭流涕,反而是風輕雲淡一般交待了事情的大概,最重要的是,他還只是個稚氣未脫的孩子。
說完整個經過之後胖警察的語氣也緩和了些,旁邊的一個女警輕聲的問道:“你的父母呢,把他們的聯系方式給我吧,這件事情必須要讓他們知道一下,畢竟這不是什麼小事。”
我抬頭看了她一眼,說道:“我不知道他們去哪兒了,我很小的時候他們就離開了我。”
說完女警擦的嘴角微微抽動了一下,這時候胖警察對著她說道:“小陳,你先出去吧,這裡暫時交給我和小王就好了。”
那女警擦聽見胖警察的話後猶豫了一下,隨後看了我一眼還是出去了,一般這種時候我也就明白要發生什麼了。
女警擦出去之後他們倆把我好好招待了一番,最後我還是沒有說出許叔叔他們,因為這是我自己惹的事情,我不想連累到自己的親人。
那兩警察見來普通的不行,最後本來想要來點厲害的,可這時候之前那個女警擦一下子打開了審訊室的門說去我們學校調查的人回來了,那兩警察這才罷休,之後把我暫時關進了看守所裡。
一進看守所,一群人就圍了上來,像是看著稀奇物種一般看著我,之前沒進來的時候多多少少都聽說過一些看守所裡的事情,比如進去之後要拜大哥,比如要無償為之前每個監室的前輩服務一周,再比如要撿肥皂……等等。
所以當他們全部圍上來看著我的時候,我心裡還是有些害怕的,畢竟這麼多人,就算此時我再能打也干不過這麼多人吧,而且進來之前我就已經被孫志強打的只剩半口氣了。
不過好在他們並沒有像之前外面傳說的那樣,每個人都只是過來瞧了我一眼之後就走開了。
隨後一個長得挺壯實,年紀和我相仿的人走過來問我:“兄弟,你是犯了什麼事被關進來的。”
我看著他,淡淡的說道:“殺人。”
我這句話聲音不大,可是卻足以讓整個監室的人聽見,隨後齊刷刷的看著我,有的人是戲謔有的人是詫異,可我並不在乎他們怎麼看我。
那人也是一臉不可思議的看著我,說道:“不會吧,咱們這兒關的可都是一些小偷小摸的人,最多一兩個月就出去了,你這殺人可是重犯啊,怎麼會關在我們這兒呢,你不會是和我開玩笑的吧?”
聽著他這麼一說我也才意識到這個問題,他們這裡面的人雖說各個年齡的都有,可是看著不像是那種無惡不作的人,難道是他們弄錯了?所以才把我關在了這裡?
我搖搖頭,說道:“我也不知道,他們把我從派出所帶過來的時候就把我關在這裡面了,具體的我也不太清楚。”
說完那人也是一臉茫然,不過最後那人倒是也沒在意這些,估計是在監室裡呆的太久而且又沒有遇到一個同齡人,這監室裡除了我和他之外都是三十好幾往上的人,所以和我交談了兩句之後他的話就猶如滔滔江水一般,停不下來。
為此我也很樂意和他講話,這麼多年來在學校裡還沒有哪個和我這麼說過話,大多都是有事情要我做的時候才會和我說兩句。
因此和他談話的時候總是覺得時間過的很快,他的名字叫李二牛,外號傻子,名字很土,初中之後就輟學了,因為家裡窮,家裡還有一個妹妹也要上學,初中畢業以後他主動把上學的機會留給了妹妹,然後自己一個人來江城打工。
可是自己第一次到這兒沒有一個熟人,去了好幾個工地,老板看他長得壯實,本來想要把他留下的可以一看身份證還是未成年,留下他就是雇佣童工,老板不想惹麻煩就沒留下他。
可是他一個人在大城市裡總是要生活不是,很快從家裡帶出來的兩百塊錢用完了,之後在街上餓了好幾天,也在大街上要過飯,可是別人一看他長得那麼壯,就沒有人一個人肯施舍錢給他。
後來實在沒辦法他才起了偷東西的念頭,可是好景不長,當他在公交車上得手之後下了車沒走幾步就被警察抓住了,正好遇上警察嚴打,而且他偷的還是反扒警的錢包,因此被關了進去,什麼時候放他出去還不知道。
很快我們倆談著談著時間不知不覺中就到了開晚飯的時候,由於看守所不同於監獄,吃飯只能在監室裡吃,監室的管教會把每個人的食物按照的一定量放在一起送進監室,然後由大家自己分。
通常的每個人的標准是一個饅頭,一碗粥,能見底的那種。
當管教把東西放進來的時候我和傻子還在說話,其他人一下子就哄搶了起來,因為監室的飯是定量的,所以不用擔心我們沒有東西吃,等他們搶完了我們再去吃自己的那一份就好。
可是傻子看見飯來了之後瘋了一般撲了過去,把我一個人扔在那兒。
我還沒反應過來,傻子就被人一腳踹倒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