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捉奸
車上路之後不久,我們就和吉米分開了,路上凌曉曉靠在我的肩膀上,問我道:“我感覺你很熟悉,我們是不是在哪裡見過,或者你就是我身邊的某個人?”
“沒有,你感覺錯了,我根本不認識你。”我趕緊否定道,這家伙還真是有夠敏銳的,明明她根本沒有看過我的長相,卻能夠說出這種話,果然女人的第六感是很准的。
“真的嗎,我感覺你在騙我,不然你讓我看看你的長相吧,反正我又不會害你,看看長相沒什麼的,還是說你長得特別醜,不敢見人呢?”凌曉曉繼續追問道。
“你真的誤會了,我不認識你,不是你身邊的人,至於我的長相,那根本就無關緊要,我長得好看或者不好看這又有什麼關系。”我趕緊忽悠她,不然待會肯定會被她纏住的。
“是嗎,不然你告訴一下我你的名字也好,你都救了我兩次了,也該留下一個名字或者聯系方式吧?”凌曉曉說道。
“我上次已經跟你說過了,我不是為了要你報答才救你的,所以根本不需要做這種多余的事情,你就把我當成一個路人甲就行了。”我趕緊說道,也不想在繼續說下去了,找了個安全的角落放她下去,讓她自己打車回家。
“我就送你到這裡了,你自己回家吧,我還有事先走了。”不給凌曉曉任何反駁的機會,我直接發動了摩托車離開。
匆匆忙忙的回到家,凌曉曉還沒有回來,於是我趕緊跑到房間裡去裝睡,可不能夠讓她發覺我出去過了。
我進入房間沒多久,很快就聽到客廳有聲音,我想應該是凌曉曉回來了,然而當房門打開的時候,我卻是驚呆了,凌曉曉居然把吉米也帶了回來,她想干什麼,繼續新婚之夜在房間裡做的那種事情嗎。
“這個啞巴怎麼還在這裡啊,你叫他出去吧,我看見他就覺得惡心,真是不想要再看到他了。”吉米一看見我,頓時滿臉厭惡的說道。
我握了握拳頭,真想一拳砸在她的臉上,讓她變得鼻青臉腫的。
“唉,算了,忍一忍吧,現在可不能夠叫他出去,不然我家老頭子回來了看見他在客廳裡,肯定會知道你來了的,到時候可就麻煩了,我之前已經答應他不再去找你的,如果親眼被他看到我們兩個在一起的話,天知道他會做出什麼事情來。”凌曉曉嘆了口氣說道,顯得十分無奈的樣子。
然而她不在意,我的心裡卻是在意的不行,聽了她們兩個說的話,讓我生氣的不行,自從進了這個家之後我就不斷的在忍受,一直忍受著,但是今天我實在是忍不住了,我一定要好好報復一下凌曉曉,她總是做這種對不起我的事情,如果我不阻止她的話,恐怕以後她還會變本加厲!
她到底有沒有把我當丈夫看,這種事情做一次也就算了,我看在錢的面子上也沒有和她過不去,可是她一而再再而三的這樣子對我,我實在是忍不住了,這一次我一定要給她點顏色看看,讓她知道知道厲害。
要對付凌曉曉很簡單,只要把凌越仟找過來就行了,剛才我回來的時候他並沒有在家,但是沒關系,我給他發了條短信,相信沒過多久他就會氣衝衝的跑回來的。於是發了條短信給岳父。
吉米和凌曉曉正興奮的在房間裡聊天,突然客廳裡響起一陣急促的腳步聲,房門一下子打開了,來人正是凌越仟,他一看見吉米,臉色就漲紅了。
“爸,你來干什麼?”凌曉曉冷著臉問道。
“我來干什麼,你說呢,你怎麼又把這個家伙帶過來了,我不是跟你說以後不准帶她回家,也不准去找她!”凌越仟氣衝衝的說道。
“我要找誰就找誰,你管得著嗎,雖然我是你生出來的,可是你也不能夠把我管得死死的!”凌曉曉說道。
“我待會兒再跟你算賬,吉米你給我出去,我們凌家不歡迎你!”凌越仟轉過頭來對吉米說道,語氣十分的不善。
“走就走,你以為我喜歡來這裡啊,請我來我還不一定來呢!”吉米生氣的說道,直接就離開了。
“吉米,你等等。”凌曉曉在後面叫了一聲,但吉米還是離開了。
“死老頭,你到底想干嘛,吉米是我帶回來的,你有什麼資格趕她走!”凌曉曉生氣的對凌越仟吼道,絲毫沒有把他當成自己的父親。
“你想知道我來干嘛是嗎,很簡單,我只想要問你一個問題,你到底准不准備要孩子,只要你生個孩子,無論你怎麼玩我都不會管你了!”凌越仟說道。
“生個孩子,你當我傻是不是,生了孩子我還怎麼玩?好,今天你既然這麼說了,我也給你看個東西,孩子不是我不想生,而是他生不了!”凌曉曉說著,從口袋裡拿出一張單子來,甩到了凌越仟的面前,我偷偷瞄了一眼,是一張檢查單,上面說的居然是我不能生育。
我幾乎都要叫出聲來了,還好我的理智阻止了我,不然今天晚上我就得暴露了,凌曉曉究竟是從哪裡拿來這麼一張檢查單的,我明明沒有做過這種檢查啊。
“檢查,他做過這種檢查嗎?”凌越仟僅僅看了一眼,然後就將單子給扔了,顯然不怎麼相信這種檢查單。
“沒有錯,我帶他去做的,他根本就生不了孩子,所以你也怪不了我!”凌曉曉理直氣壯的說道。
“你別騙我了,你以為這種隨隨便便就能夠搞到的單子我會相信嗎,我告訴你,最好趕緊給我生個孩子下來,不然的話以後你不會有好日子過的!”凌越仟狠狠的拍了一下桌子之後就離開了。
凌越仟離開之後,剩下我和凌曉曉兩個人,凌曉曉看了我一眼,也沒有理我,直接躺在床上睡覺了,我也默默的躺在床上睡覺,這個時候還是不要去惹她比較好,不然說不定又會被她打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