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章: 連環槍法
山腳下的小破屋裡,於一塵正和於虎、於豹一家人吃著晚飯。盡管他們家很窮,卻是餐餐有肉,這大概是獵人特別有的好處了。幾杯酒下肚,於一塵突然想起於虎、於豹說他爹會武功的事來了。
“大叔,聽說你在於家大院當過家丁頭目,武功一定很高,能不能教我些武功?生在這亂世之中,總該有些防身的本事,不然的話,又會被人家打昏在雪地裡。”
“呵呵……”
於虎他爹笑了笑,面色略顯尷尬,似乎不願意提及過去的事。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不緊不慢地放在桌子上,然後盯著於一塵看了好一陣,只看得於一塵渾身不自在,他才淡淡地點了點頭。
“我確實跟著師傅學過武功,可惜我悟性太差,沒有學到什麼高強的武功。據師傅說,他也只是練到了三成,而我們父子還沒練到一成。不過師傅在臨終之前,把他祖傳的武功‘三十六路連環槍’傳給了我,不過這麼多年過去了,我也沒有參透其中的奧秘。”
“也許是蒼天有眼,讓你來到我們家裡。如果你想學正好,你是個讀書人,說不定悟透其中的關健,又有這麼大的力氣,也許真能練成三十六路連環槍,讓這套槍法發揚光大。”
於一塵聽於虎他爹說完,高興極了,原來還是三十六路連環槍啊,這個真是太好了,要是練成了,豈不是可以上陣殺敵,建功立業了?連忙站了起來,雙手抱拳,恭恭敬敬地向於虎他爹施了一禮。
“還望大叔教我。”
“好,於虎、於豹,擺香案、請槍法。”
於虎他爹痛快地答應了,馬上安排於虎、於豹收拾桌子。十幾年過去了,他們父子一直沒有參透那套槍法,也不願意拿出來讓別人看見。現在來了個於一塵,孤身一人,就當自己的兒子了。
不一會,於虎他爹從裡屋捧出個寶貝小木箱,鄭重其事地放在桌子上,然後領著於一塵、於虎、於豹三人跪在地上,叩了三個響頭。於一塵不自然地跪著,心裡卻頗有些不以為然,給一個小木箱下跪,這算怎麼回事嘛。
“於一塵,接著。”
於一塵連忙站起來,伸出雙手,規規距距地接過一大本圖書。然後放在桌上,於一塵慢慢打開,原來是一本用絹布繪成的‘三十六路連環槍’槍法,每一路槍法又有三十六個動作,每一個動作都畫成了圖譜,下面各有四句口訣,總其有一千多個動作,五千多句口訣。
“這些動作很容易學會,如果把這一千多個動作全部融會貫通,熟練運用,你就能練到一成了。關健的是這些口訣,每個動作下面的四句口訣,有兩句是說得是外功槍法,要求槍法不僅要形似,而且還有神似,把握槍法的精髓。還有兩句說得是內功心法,長槍不僅要用外力,更重要的是用內力,內力與外力配合。槍法的最高境界就是人槍合一,隨心所欲。”
“長槍才是所有兵器裡最實用的武器,也是最博大精深的、最難學的武器。是個人拿根棒子就知道到處亂敲亂打,給他根槍就不知道怎麼辦了。槍有百兵之王的美稱,兩軍對陣最管用就是槍,刀棍還算不上。槍若使得好的,槍自己就有生命。”
“槍是最常用,也是最實用的兵器,槍法以攔、拿、扎為主,扎槍要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達槍尖,做到槍扎一條線,扎槍又有上平、中平、下平之分,以中平為要法,故有‘中平槍、槍中王,當中一點最難防’的說法,要求纏繞、圓轉、勁力適當,方法正確,快速穩健。”
“你現在是外力強悍,卻沒有修練內功,僅僅能練一、二成而已。如果你能悟透這些口訣,內外結合,將會無敵於天下。我現在把這套槍法傳授於你,希望你悟透後能指點於虎、於豹一、二,那我就心滿意足了。”
於虎他爹一口氣說了這麼多,落腳點就是希望於一塵能夠悟透口訣,幫助於虎、於豹。於一塵的心頭立即感到沉甸甸的,於雷大叔對自己真心相待,自己豈能有負於於虎、於豹?
“大叔,你放心,於虎、於豹就是我的弟弟,我們三兄弟一定勤學苦練,把三十六路連環槍融會貫通,發揚光大。”
晚上,昏暗的火油燈下,於一塵就開始用起功來,那一千多個動作都是長槍在實戰中的殺敵絕技,由於有圖形配合記憶,這對於一個參加過高考的現代人來說,簡直是小菜一碟,只用了一個時辰,於一塵就把那些動作圖形記在了心上。
難就難在那些口訣,要把它們背下來並不難,難的是悟出其中的真諦,絕大多數的口訣甚至沒有任何意義,還有些字根本不認識。不管怎麼樣,於一塵是下定決心背下來再說,先爛熟於心,再慢慢地琢磨。
於一塵原來是個藍球運動員,也曾在教練的帶領下練習過氣息調節,為了防止運動員在場上受傷,甚至還練習過太極、瑜伽和自由搏擊,對於內功練習也算是在行,可是面對這些口訣,卻是一籌莫展。
第二天早上一起床,於雷就把於一塵、於虎、於豹叫了起來,在他們的後院裡演練槍法,盡管那一千多個動作圖形他已經記得非常熟悉,可要是做下來還真不是容易的事,於雷一邊教授槍法,一邊傳授心得。
“十槍九扎,扎法是槍術中的主要進攻性槍法。只有扎槍,才能增強槍法的技擊威力,突出以攻為主。扎槍有二十四種扎法,比攔、拿相對更加精妙實用,槍本為戰陣而設,只有扎死敵人才是練槍的根本。”
“但是,雖然槍法就攔、拿、扎三招,但是這三招也是不能截然分開的,只有隨便一槍出去,攔、拿、扎三式都有了,才算是上得戰陣的好槍法。”
“大將馬踏連營之時,槍似游龍,一條幾丈長的大槍雖然被敵人團團護住,但是長槍寒光到處,鬼哭狼嚎,大將百戰百勝,豈是靠運氣。大槍是改朝換代、掃蕩乾坤的神器,非刀、棍可比。大槍的神勇全靠力量和槍法做基礎,不然就是一根死木頭,一無是處。”
“和高手過招要分外小心,身體要松,精神要聚,聽不到勁也不能慌,萬萬不能妄動、現了明勁。只要不妄動,就是打到眼前了,還有一絲逃命的希望,一但被對方聽著勁打進來,就好似空有雄兵百萬在外,卻被人劫了中軍帳一樣,一點辦法都沒有。所以戰陣上沉著是最重要的,越是十萬火急,越要沉著。不過對付一般的小嘍羅、破銅爛鐵,就不須如此過慮了。大將馬踏連營,不怕他人多,一條槍舞動起來,如巨蟒纏樹,前後左右,護著人馬,硬進硬退,槍頭到處,沾著就死,碰著就亡。也許你們不服,認為同為血肉之軀,何以能有如此神勇?此乃三十六路連環槍的槍法獨一無二的智慧。”
“槍的握法是槍不露把、虛實結合,握槍的手要抓著槍杆子的最末端,一點頭子都不露出來。這樣握的好處是,第一是在往回抽槍時不會打著自己,更重要的是槍和手臂勁路相通,這樣才能聽到槍端的力。”
“棍怕點頭槍怕圓,說的就是大槍一旦抖起來,槍頭亂擺,神仙都難防。對付這等高手,唯一的辦法就是把自己的槍也抖起來,搭上去,讓對方聽不到力,他就不好進下一招了。”
“如果兩槍一搭,你就聽到了他的槍力,就可順勢打進去,既可借力打,也可直接打,只須槍頭稍微錯開一點,一滑就進去了。要是聽不到,就得趕快變招采用守式。高手馬上用比槍和在地上推手是一個道理,誰聽到了對方的勁路,誰就贏,和使什麼招式無關。
“對大槍的聽力相當地准確,兩馬相交,兵器一碰,大槍有如靈蛇,順著對方的兵器就鑽進去了,大將殺敵從來只此一招。長槍就像是有生命的神器,長槍也有自己的陰陽之理,彎了就要直,直了又要彎,扎了左就往右,劈了前自會去擋後面。”
“長槍一轉,好像力都不用,槍頭又向他再次扎來。槍槍不落空,人槍合一,槍想往哪裡去我就送他去哪裡,永豐的眼到哪裡,槍長就會扎到哪裡。只要不斷地給長槍以能量和神意,長槍就像長了眼睛一樣四下打點。”
“長槍只要有能量,就沒有破綻。靠彈性槍頭的旋轉非常迅速,敵人就無機可趁。照這種打法,就是以一敵十也不怕,腰一發力,槍頭擺個一百八十度,能同時蕩開左右兩邊功來的兵器。”
“槍頭擺圓了,就是射來的箭雨都擋得住。一但槍不抖了,可就現了空門,大槍如果沒有彈性,槍頭又慢又沒殺傷力,那就直接用力捅威脅也很大,可以刺穿鐵甲。”
“如果碰見了高手,聽勁好的那個能把對方槍上的動量耗掉,槍不動了是最可怕的,比被人圍攻還可怕。這時,別人已經搶到身前,再發力把槍旋起來已經沒有時間了。”
在於雷的指點之下,於一塵和於虎、於豹兄弟忙了一早上,也沒有練熟一路槍法。於虎估摸著早飯已熟,上前對他爹說道。
“爹,一個早上差不多練熟一路槍法,已經很不錯了。吃飯去吧,今天我們到縣城裡去。”
到縣城去的目的就是把這幾天打的獵物賣了,自從於一塵來了,這兩天還沒有進過縣城,恰好今天雪也停了,還真是個進城的好日子。於一塵也想到縣城去看看,吃罷早飯就要上路的時候,於一塵突然想起昨天騎馬的事,連忙找來兩根木棍,用繩子一栓,吊在馬肚子兩旁邊。
“大哥,你這是做什麼?”
“呵呵,騎在馬上不舒服,我在馬肚子兩邊吊著個擱腳的,這樣騎馬方便。”
“哈哈哈,你們讀書人真會想辦法。就那麼兩根木棍,又能方便多少?”
“於豹,你要是不信,可以也吊兩根木棍試試,看是不是方便多了。”
“也好,我就試試。”
於豹還真是有些好奇,和於一塵一樣,在馬背上吊上兩根木棍,然後翻身上馬,騎了幾步,大叫起來。
“大哥,你還真別說,是方便多了。”
於一塵心裡暗笑,這可是我來三國後的第一項發明,先將就著木棍吧,以後再做成馬鐙,這玩意沒有什麼科技含量,也無秘密可保,馬上就會普及。於虎看於豹得意,自己也做了一個,三個人就上路了。
於家山莊離縣城有好幾十裡路,三個人緊趕慢趕,到縣城時也快中午了。快到縣城的時候,突然從後面跑來三十幾個騎馬的人,他們全部穿著黑色的短裝,還背著弓箭,挎著刀,一陣風似的從他們的身邊跑過。有幾個人還朝於虎、於豹揚了揚手,似乎是與他們打招呼。
“這是於家大院的家丁。”
於虎、於豹也朝他們揚揚手,回頭向於一塵解釋,語氣和眼神都充滿了羨慕和憧憬。於一塵當然認出了那是於家大院的家丁,卻發現一個似曾相識的面孔,正在觀望時,發現那個家丁也回頭在向他瞄著,隨即調過頭去了。
“是誰呢?”
望著遠去的家丁,於一塵卻想到了另一個問題,一路上,他們也碰到了不少的獵人,都騎著馬,不過毛色各異,高矮不齊,剛才看到的家丁也是這樣,於一塵不由得好奇起來,心中產生了個想法。
“於虎、於豹,你們這裡的獵人,為什麼都要騎馬呢?”
“我們這裡的山太大,如果不騎馬,一天也走不了多遠,打不到什麼獵物。就是打到獵物,也只能到城裡去賣,如果沒有馬,來趟城裡也不容易。”
“哦,原來是這樣。不過我看你們的這些馬匹,好像都是些劣馬,就是剛剛過去的家丁,也好不到哪去,為什麼沒有良馬呢?”
“就我們騎的這些劣馬,每匹馬就要四、五千錢,好一點的馬,每匹馬都在七、八千錢,聽說戰馬都在一萬錢以上,我們哪裡買不起?”
“哦,那這些馬都是從哪裡販來的?”
“聽說都是從幽州販來的,好像在那邊並不貴,販到我們這裡來的,價格就番了幾倍。”
“看來這販馬是個好生意啊,在幽州就不貴,那要是到了胡人的地方,豈不是更便宜?”
“確實是個好生意,可是也不容易做,既要很大本錢,又要大批人幫忙。從幽州把馬趕回來可不是容易的事。你要是想到胡人的地盤上去,那要帶的人更多,聽說胡人可是野蠻的很。”
“呵呵,說說而已,哪來的本錢呢?”
譙縣縣城倒底是譙郡的郡城,街上商鋪林立,行人不少。不過這個時候的縣城裡可沒有什麼市場,也沒有什麼集中交易的也方,更沒有什麼農貿市場,就在縣城的大街上,鄉下進城的農民、漁民、山民和獵人,把自己的農產品、魚類、山貨、獵物和各種手工制品都擺在街道的兩旁,人們熙熙攘攘,好不熱鬧。
於一塵、於虎、於豹他們找了個熱鬧的位置,把獵物擺在大街邊上,生意就算是開始了。做生意可是於一塵的強項,他把獵物一一擺在地上,一個挨著一個,一下子就占了幾丈寬,來來往往的行人遠遠的就能看到他們的獵物攤子。
站在自己的獵物攤前,於一塵有種做夢的感覺。他自己也是做生意的,小時候也跟著父母練過攤,後來生意做大了,再也沒有機會體驗這練攤的樂趣,難道說自己到這個時代來了還要補課?
這裡該不會有城管吧,於一塵忽然惡作劇地想到,前世的人們那是談城管就色變,都說城管們無惡不作,想起他們於一塵不由得笑了,就是借他們幾個膽,他們也不會敢追到這裡來吧。
要說做生意,那可是於一塵的強項。
“大嬸,你看我這野山羊肉,正宗的野味,昨天剛剛打的,多新鮮啊,一斤七錢,便宜實惠新鮮,真正的貨真價實、童叟無欺啊,你要多少,我來給你秤,只多不少,不會占你便宜的。”
於一塵的小嘴很是滑溜,把他面前的大嬸忽悠得迷迷糊糊的,直接掏錢買走了他的野山羊,連討價還價這一重要的步驟都忘記了。於一塵笑呵呵地收錢,秤肉,高高興興,一團和氣,兩嘴呵呵笑著。用現代的營銷方法來古代做生意真是無往而不利。
令於一塵沒有想到的是,有幾個明顯是小媳婦的女人,圍著於一塵的野味擔子,既不稱肉,也不劃價,而是在那裡問長問短,什麼這野味是從哪兒打的啊,這肉怎麼做好吃啦,等等,等等。
“我是不是成了中青年小媳婦的偶像哪?怎麼盡是些小媳婦纏著我?”
於一塵不由得苦笑起來,不過縣城裡的小媳婦們並沒有給於一塵的生意帶來麻煩,有這麼多漂亮小媳婦們圍著,生意想不好就難,來買野味的人是越來越多。
於虎、於豹他們賣獵物,就在那裡站著,一聲也不吆喝,兩眼還怔怔地看著於一塵,就連他們身邊的幾個獵人,看著於一塵的眼神也很驚訝,仿佛在看從哪來的一個怪物。
於一塵可不管他們的眼神,自顧自地賣著,讓他們慢慢地適應去吧。看來要是天天就這樣賣獵物,我也能發財啊,就是別的不行了,靠著販賣獵物,當個富家翁還是沒有問題的。
“大哥,我們這樣賣不好吧,別人的都賣不出去了。”
“哦,我們做生意礙著別人什麼事了?”
一個多時辰後,於一塵他們帶得獵物就賣得差不多了,而其他獵人的獵物還沒有賣到五分之一,他們眼睜睜地看著於一塵,巴不得於一塵快些賣完了走路,剩下他們慢慢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