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親愛的,我會回來的!
第二天,我被公安提審,那個工人死了,我老叔和另外一個工人在醫院,第二天來審訊我的人是不同的,都是很關鍵的人,讓我對工程前前後進行准確,認真地陳述,不能有任何隱瞞,我這個時候,不會有任何情緒,事情已經如此,只有配合才是對的.
我再次陳述了一遍,前前後後,沒有任何隱瞞,最後我還是說到了紫城,我認為這個事件跟他們擺脫不了關系,但是公安機關並沒有把矛頭針對他們的負責人,後來我是知道的,這是保護,是不想輿論把紫城搞死,所以只要把我搞死就好了,本來就是我直接責任,當然拿我出來做替罪羊是再好不過的.
他們一再問我是不是從中做手腳,偷換了廉價的建築材料,把好的建築材料賣掉了,而從建築施工的檢測來看,最上面那層的確是偽劣建築材料,他們說是我偷工減料造成的.
我感覺我從來都沒被這樣冤枉,就算我再混蛋,我也不會用劣質材料去建設的,我是知道那危害的,別說這個,就是有人給我錢,讓我去做,或者刀子架在我脖子上讓我去做,我都是不會去做的,這種事情根本不是我能干出來的.
我是如何都不會承認的,不管他們怎麼問.
第二天的提審就這樣結束,我要求見紫城的領導,我要見顧總,顧老頭,他們沒允許,認為我沒有這個權利,要審問也是他們的事情,我沒有見成顧總,我是有很多話要問他的,我只有見到他,我才能問.
到底是誰干的,我想站在他的位置應該是比我要清楚的.
第三天,事情調查有了新的進展,我得到的消息讓我無比驚訝,他們說是我手下的人在進料的過程中,進的不是紫城提供的,而是從另一個中間商那裡購買的,而具體是從哪購買的,他們也沒查清楚,但是總之我們是從非法渠道進的,這就無比奇怪了,除非小亮出賣了我,他私底下從別處進了材料,不然不可能有這種事情發生的.
這樣一說,就是把紫城的責任徹底地拋到了一邊,這招好啊,很好.
第四天,我又得到了消息,小亮也被抓了進來,這讓我無比痛心,我感覺我害了這孩子,但是我同時更想見到他,我想親自問他到底是不是他干的,結果他沒有跟我被關在一起,但是從公安機關得到的消息是,小亮承認那天是有點奇怪,他去進貨,有個人說是新換的負責人,那邊材料沒了,要讓他從另一個地方運,當然也是同一家的,就是在這兒出了問題.
而公安機關再去查那人到底是誰,是在什麼地方運輸的時候,結果就查不到了任何結果,我相信小亮說的是實話,他不敢這樣干,對於建築材料,我是一再地囑咐他,我就怕出這個事情,他小子還沒有這個膽量.
而如果是這樣,那麼最關鍵的就是,那天打電話讓小亮去別處進貨的人是誰,可是那個電話號碼也是未知歸屬地的黑號,而那個進貨的地方就是一個廢棄的建築空地.
這樣,是的,抓不到那個人,我們是講不通的,因為我們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們的清白,那麼責任就應當由我們來負責,但是同時警方也無法認定就是我為了私利從中操作,因為也無法對我進行這個定刑,但是有一點肯定的是,責任肯定是由我們來負責的.
第五天,警方跟我提出了賠償的事情,關於如何賠償這起事故的苦干意見,當然這些都是初步的,最終還是要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然後移交法院來審理的,前期公安機關對案件調查了大概有半個月,前前後後,無數次的提審,我慢慢地從那種傷心之中回過神來,只是對死者及其家屬,以及老叔還有另一個工人以及家屬感到愧疚,我當時想的是,就算我把我的錢都拿出來賠償了,只要能安撫他們,我都會願意,因為任何罪過都難以彌補他們對親人的夫去所帶來的痛苦.
接下來的日子裡,警方調查的最重要一點就是我們提供的證據,線索,以及對我個人的行蹤,通話記錄,來往人員都逐步做了調查,我相信身正不怕影子歪,只要我沒干違法的事情,不管他們怎麼查不可能查出我有問題,而如果查出我有問題了,那一定是冤假錯案,我是相信不會有那樣的事情發生的,不可能.
案件一直沒有什麼進展,而對於舉報的人,警方也不知道是誰,警方不知道是誰,而對我的懷疑,我提出是顧天龍,是紫城置業有人加害與我,而他們更是找不到證據,我相信他們是找不到證據的,而不是其他.
一個星期後有人開始來看我,第一個來看我的人是顧總,那天當我一見到他後,我的第一句話就是:“是誰干的?”,當我問出這句話後,顧總扶了扶眼鏡說:“小林啊,我也一直在查這個事情,我前前後後都想光了,就是沒想到是誰,你說我兒子,那個混蛋他現在人都不在杭州了,都去了澳大利亞了,不可能是他的,我也知道你懷疑他,可是他就算有天大的膽子,也不敢做出這樣的事情來啊!”
這個時候,我再也沒有好生氣,我冷冷地說:“是不是他,我心裡清楚,你也不用再為你兒子這麼袒護,只要我不死,我有一天出去了,我查到這個事情是誰干的,我不會放過他的,我會讓他付出比我十倍還可怕的代價的,那是一條人命,兩個工人重傷,就算我不為我討回個說法,我一定會讓那個混蛋付出代價的!”
顧總苦著臉,不停地扶著有眼鏡說:“小林,我理解,我理解你的意思,我知道你現在心情很糟糕,可是請你諒解叔叔啊,如果是我那混蛋兒子干的,我會讓他付出代價的,會讓公安機關懲罰他的,可是現在一直在查,也把我查了,我是和積極地配合工作的,我的壓力也大啊!”
我冷冷地一說:“不要說這個,我只想跟你說句,這個事件如果不是你兒子干的,那就是紫城或者跟紫城有關系的其他人,我想你應該比我清楚,我現在身在這裡,我不能做任何事情,我希望,此刻還是希望如果你知道,你可以把這些告訴公安機關!”
“我如果知道,我哪敢不說啊,我跟你說,這個事故太轟動了,也給我們紫城造成了無比巨大的影響,特別嚴重的損失啊,簡直可以說是血淚代價,可以說從此後,紫城的聲譽會受到嚴重的影響,我的苦又有誰能知道呢?哎,完了,從此紫城不會再有任何希望了,現在輿論壓力那麼大,很快就傳開了,到處都在說紫城的房子不能住,倒塌了,我們是快要完了,哎!”,說著,說著,顧總就哭了,是的,我想這個事情至少不是他干的,這個事故對我的影響也許更多是良心上的,但是對他們來說,就算他們是承包出去的,那也是他們的工程.
可是後來的事情也並非如此嚴重,當我配合的那麼好,把死者家屬都安撫的很好後,這個事故反而就那樣被壓了下來,沒有太誇張,可以說是死與無聲無息中,我當時在看守所聽到警察說那些其實都是在嚇叱我,當然也沒錯,如果中國的地方政府沒有壓倒輿論的能力,那是不現實的,至少不是現在,早幾年,05年的時候跟現在的網絡輿論比起來還是有些欠缺的.
顧總那天的確是在我面前哭的一塌糊塗,哭的我都不想再聽他哭了,我再也不會相信這些,我自己都那樣了,我還會相信誰的眼淚呢?誰的都不會相信了.盡管他表現的一臉無辜,萬般痛苦,可是我認為他在這個事故上做事對我很不利.
當時我還跟他說了,我不是不害怕,我請求過他的幫助,我在看守所裡說:“顧總,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可以幫我一把,至少可以幫我出面做證,可以攬一點責任在自己身上,比如他們是定期都會有人前來監察施工的,雖然這些不是必須的,但是如果他們能提到這點,那至少對我的責任會少一點,可以分擔一點,我當時只希望是這樣.
但是在他走後的第二天,我就知道了,紫城推辭了一切責任,它們沒有為我負責一切的責任.而且還說他們負責監察只是‘可以有也可以沒有’的,合同裡沒說一定需要他們監督,它們只是出於對承包者的友情提供.也更沒有提到如果突發事故,他們會承擔一些責任.
那這樣自然,他們洗脫了所有罪名,而且最厲害的是,他們對社會輿論說那兩棟樓不是他們承建的,是交給我的,是屬於私人的,是不屬於他們公司的項目,這實在可笑,我一個個人怎麼能有土地建設開發權,這些都是他們的,當然對輿論,他們怎麼忽悠都是他們的事情了.就算我跟他有合同,明確我是承包,可是輿論,社會誰去看你這些東西呢?
當我知道這些的時候,我對顧老頭恨之入骨,我也看透,這個社會,這年頭好人是不能做的,是做不得的,我從未有過這樣的打擊,那些日子,我遭受那麼多打擊,整個人都是有點扛不住的,幾乎瘦的沒有了人樣,胡子滿臉,精神憔悴.
公安機關在半個多月後把案子移交了檢察院,檢察院在對案件進行分析後,決定對法院就此案提起了公訴.
我只有接受那最後審判的結果.
一個月後,那漫長的一個月,我等到了開庭的日子,那是第一次開庭,律師也請了,也見過我幾次,大概溝通的也都差不多,其實我當時也能知道大概是怎麼回事,一是,公安機關沒有找到我偷公減料的確鑿證據,當然也沒有找到那個據說是出賣我們的人,因此,我該負責的責任就是對工程安全措施監管不嚴格,是這些.
法庭當天做出了宣判,判刑的結果是所造工程被紫城收回,因為當時合同裡有規定,說一旦我們工程出現事故,紫城有權收回.並且賠償紫城名譽損失,工程延期損失兩百萬元.二是,對死者進行賠償,因為那死者家屬一直鬧到了市委市政府,所以賠償方面要能夠安撫住,賠償按照杭州這樣的大城市標准,包括死者父母蟾養,孩子上學,家庭生活開支,等等,賠償了七十萬,這是兄者家屬提出的.傷者包括醫藥費,以及各中費用,我三叔和另外一名工人一直還在壓院,以及後期治療,如果癱瘓了,等等可能性賠償合計八十萬元,合計是一百五十萬.弟三,我被叛處拘役三個月,也就是我要在看守所呆三個月.
這就是當時的判刑,紫城當時是以原告的身份出庭的,它們不但沒幫我說任何話,而且還時我進行了各類索賠,他們出示了當初的合同,我自然也無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