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非天之災

   十、地形篇

   孫子曰:地形有通者,有掛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險者,有遠者。我可以往,彼可以來,曰通;通形者,先居高陽,利糧道,以戰則利。可以往,難以返,曰掛;掛形者,敵無備,出而勝之;敵若有備,出而不勝,難以返,不利。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支形者,敵雖利我,我無出也;引而去之,令敵半出而擊之,利。隘形者,我先居之,必盈之以待敵;若敵先居之,盈而勿從,不盈而從之。險形者,我先居之,必居高陽以待敵;若敵先居之,引而去之,勿從也。遠形者,勢均,難以挑戰,戰而不利。凡此六者,地之道也;將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故兵有走者,有馳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亂者,有北者。凡此六者,非天之災,將之過也。夫勢均,以一擊十,曰走。卒強吏弱,曰馳。吏強卒弱,曰陷。大吏怒而不服,遇敵懟而自戰,將不知其能,曰崩。將弱不嚴,教道不明,吏卒無常陳兵縱橫,曰亂。將不能料敵,以少合眾,以弱擊強,兵無選鋒,曰北。凡此六者,敗之道也;將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敵制勝,計險厄、遠近,上將之道也。知此而用戰者必勝,不知此而用戰者必敗。故戰道必勝,主曰無戰,必戰可也;戰道不勝,主曰必戰,無戰可也。故進不求名,退不避罪,唯人是保,而利合於主,國之寶也。

   視卒如嬰兒,故可與之赴深奚谷;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厚而不能使,愛而不能令,亂而不能治,譬若嬌子,不可用也。

   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敵之不可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而不知卒之不可以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戰,勝之半也。故知兵者,動而不迷,舉而不窮。故曰: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不窮。

   曹公曰:欲戰,蕃地形以立勝也。(曹操說,要作戰,必須勘察地理形勢,以創造獲勝條件。)

   曹公曰:此六者,地之形也。

   曹公曰:寧致人,無致於人。

   曹公曰:隘形者,兩山間通谷也,敵勢不得撓我也。我先居之,必前齊隘口,陳而守之,以出奇也。敵若先居此地,齊口陳,勿從也。即半隘陳者從之,而與敵共此利也。

   曹公曰:地形險隘,尤不可致於人。

   曹公曰:挑戰者,延敵也。

   曹公曰:不料力。

   (卒強吏弱,曰馳;)曹公曰:吏不能統,故弛壞。

   (吏強卒弱,曰陷;)曹公曰:吏強欲進,卒弱輒陷,敗也。

   曹公曰:大吏,小將也。大將怒之而不厭服,忿而赴敵,不量輕重,則必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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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公曰:為將若此,亂之道也。

   曹公曰:其勢若此,必走之兵也。

   曹公曰:恩不可專用,罰不可獨任;若驕子之喜怒對目,還害而不可用也。

   曹公曰:勝之半也,未可知也。

   “關於這地形篇,我們可以研討一下東晉滅南燕之戰,看看南朝宋主劉裕是如何運用《孫子兵法》而徹底擊敗南燕主慕容超。

   東晉與前秦淝水一戰,前秦王苻堅大敗,潰不成軍,苻堅的一世英名盡喪黃泉,不過幾年,終被僅分其國。前秦政權為姚萇、姚興建立的後秦所取代。北方原在前秦控制下的各族上層又建立起幾十個割據政權,出現了再度分裂的局面。它們互相爭奪,戰亂不已。這些割據政權主要有後燕、西燕、南燕、北燕、大夏、西秦、北魏、前涼、南涼、後涼、西涼、北涼、後趙、仇池國、吐谷渾等。這一時期正是中國歷史上東晉十六國的戰亂時期。

   公元396年北魏軍南下,攻占了後燕重鎮晉陽、常山、信都、中山,給後燕以近乎毀滅性的的擊。從此,後燕被截為南北兩部,也就是南燕和北燕。不久,北魏開始進一步實施其統一北方的宏偉計劃。

   南燕言慕容德原是後燕的範陽王,久鎮鄴城(今河北臨漳西南)。由於慕容德屢被魏軍所困,於公元398年遷往滑台(今河南滑縣)建立南燕,又因滑台四面受敵,於次年將都址遷往廣固(今山東益都縣西北)。在這些割據政權中,比較強大的政權是北魏,與東晉連壤的是南燕和後秦。南燕國小勢單,躋身眾國圍困之中,屢遭大國欺凌磨難,實可謂是慕容世家代代相傳的奇恥大辱與仇恨!但它最終還是厄運難逃。

   東晉在淝水之戰後,原收復了保、兗、青、司、豫、梁六州(今河北、山東、江蘇、河南、陝南),但不久因東晉內部爭權奪利,這些地方得而復失,為南燕、後秦占領。在不久爆發的孫恩、趙義、桓玄叛亂中,平民出身的劉裕因鎮壓起義和平息叛亂而官至車騎將軍,掌握了東晉朝廷的軍政大權。劉裕當權之後,政法上排除異己,強化自己勢力;經濟上減輕征調、徭役、田租,以緩和階級矛盾而防止農民起義;軍事上以恢復中原為口號,訓練軍隊,積極准備北伐戰爭。

   後來,劉裕發動北伐戰爭,第一個目標便列為南燕,欲一舉殲滅南燕主慕容超,收復失地,進一步提高自己的聲望。在滅南燕之戰中,劉裕准確地判斷敵情,慎重選擇了北伐路線,利用地形之變靈活地變換戰術,取得了北伐的偉大勝利。

   分析劉裕能夠取勝的主要原因,在於他了解敵人,了解自己,同時也了解地形對於己方的利弊。他正確地分析了南燕政權貪婪、知近利而無遠慮的特點,料定目光短淺的慕容超不會憑險固守大峴山,果斷地選擇了一條捷徑直入敵國腹地。劉裕在這次戰爭中,不僅‘料敵制勝,計險、遠近,’而且做到了孫子所說的《孫子兵法》所說的‘動而不迷,舉而不窮’。他善於根據敵情制訂相應的作戰措施,采取靈活的戰術、戰法來戰勝敵人。劉裕根據南燕騎兵善於在平川地形作戰,而晉軍步兵在平川作戰又容易被騎兵衝垮的情況,將車陣這一古老的作戰隊形與戰法運用到作戰之中,組成了一個集步兵、騎兵、車兵相結合的陣勢,在作戰中有效地抑制了燕軍之所長。在兩軍相持時,劉裕及時運用奇兵襲擊敵人薄弱的後方,有力地打擊了敵人,為取得最後勝利奠定了基礎。最終結果,劉裕發動的北伐戰爭消滅了南燕主慕容超。

   反觀燕軍之所以失敗,除了慕容超目光短淺與驕橫自負外,另一重要原因還在於慕容超沒有學好《孫子兵法》,不懂得如何利用地形的便利克敵制勝。孫子在《孫子兵法地形篇》中說:‘隘形者,我先居之,必盈之以待敵’,‘險形者,我先居之,必居高陽而待敵’,慕容超違背了孫子所說的這些原則,棄大峴山之險不守,放棄了能有力地阻擊敵人進攻的地形而過早與敵軍正面決戰,結果首戰失敗,喪失了戰場的主動權,軍隊的士氣也受到嚴重影響,因而導致了最終失敗。這一歷史教訓,很值得我輩及後輩認真總結思考。”

   十一、九地篇

   孫子曰:用兵之法,有散地,有輕地,有爭地,有交地,有衢地,有重地,有圮地,有圍地,有死地。諸侯自戰之地,為散地。入人之地而不深者,為輕地。我得則利,彼得亦利者,為爭地。我可以往,彼可以來者,為交地。諸侯之地三屬,先至而得天下之眾者,為衢地。入人之地深,背城邑多者,為重地。行山林、險阻、沮澤,凡難行之道者,為圮地。所由入者隘,所從歸者迂,彼寡可以擊吾之眾者,為圍地。疾戰則存,不疾戰則亡者,為死地。是故散地則無戰,輕地則無止,爭地則無攻,交地則無絕,衢地則合交,重地則掠,圮地則行,圍地則謀,死地則戰。

   所謂古之善用兵者,能使敵人前後不相及,眾寡不相恃,貴賤不相救,上下不相收,卒離而不集,兵合而不齊。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敢問:‘敵眾整而將來,待之若何?’曰:‘先奪其所愛,則聽矣。’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

   凡為客之道,深入則專,主人不克;掠於饒野,三軍足食;謹養而勿勞,並氣積力,運兵計謀,為不可測。投之無所往,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盡力。兵士甚陷則不懼,無所往則固,深入則拘,不得已則鬥。是故其兵不修而戒,不求而得,不約而親,不令而信。禁祥去疑,至死無所之。吾士無余財,非惡貨也;無余命,非惡壽也。令發之日,士卒坐者涕沾襟,偃臥者涕交頤。投之無所往者,諸、劌之勇也。

   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也。擊其首則尾至,擊其尾則首至,擊其中則首尾俱至。敢問:‘兵可使如率然乎?’曰:‘可。’夫吳人與越人相惡也,當其同舟而濟,遇風,其相救也,如左右手。是故方馬埋輪,也未足恃也;齊勇若一,政之道也;剛柔皆得,地之理也。故善用兵者,攜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

   將軍之事,靜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無知;易其事,革其謀,使人無識;易其居,迂其途,使人不得慮。帥與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帥與之深入諸侯之地,而發其機,焚舟破釜,若驅群羊,驅而往,驅而來,莫知所之。聚三軍之眾,投之於險,此渭將軍之事也。九地之變,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

   凡為客之道,深則專,淺則散。去國境而師者,絕地也;四達者,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淺者,輕地也;背固前隘,圍地也;無所往者,死地也。是故散地,吾將一其志;輕地,吾將使之屬;爭地,吾將趨其後;交地,吾將謹其守;衢地,吾將固其結;重地,吾將繼其食;圮地,吾將進其塗;圍地,吾將塞其闕;死地,吾將示之以不活。故兵之情,圍則御,不得已則鬥,過則從。

   是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預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四五者,不知一,非霸王之兵也。夫霸王之兵,伐大國,則其眾不得聚;威加於敵,則其交不得合。是故不爭天下之交,不養天下之權,信己之私,威加於敵,故其城可拔,其國可隳。施無法之賞,懸無政之令,犯三軍之眾,若使一人。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利,勿告以害。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然後生。夫眾陷於害,然後能為勝敗。故為兵之事,在於順詳敵之意,並敵一向,千裡殺將,此謂巧能成事者也。

   是故政舉之日,夷關折符,無通其使;厲於廊廟之上,以誅其事。敵人開闔,必亟入之。先其所愛,微與之期。踐墨隨敵,以決戰事。是故始如處女,敵人開戶;後如脫兔,敵不及拒。

   曹公曰:欲戰之地有九。(曹操說:要作戰的地區有九種。)

   曹公曰:此九地之名。

   曹公曰:士卒戀土,道近易散。

   曹公曰:士卒皆輕返也。

   曹公曰:可以少勝眾,弱勝強。

   曹公曰:道正相交錯也。

   曹公曰:我與敵相當,而旁有他國也。

   曹公曰:先至得其國助也。

   曹公曰:難返之地。

   曹公曰:少固也。

   曹公曰:前有高山,後有大水,進則不得,退則有礙。

   曹公曰:不當攻,當先至為利也。(是故散地則無戰,輕地則無止,爭地則無攻。)

   (交地則無絕,)曹公曰:相及屬也。

   (衢地則合交,)曹公曰:結諸侯也。

   (重地則掠,)曹公曰:畜積糧食也。

   (圮地則行,)曹公曰:無稽留也。

   (圍地則謀,)曹公曰:發奇謀也。

   (死地則戰。)曹公曰:殊死戰也。

   曹公曰:暴之使離,敵之使不奇,動兵而戰。

   曹公曰:或問也。

   曹公曰:奪其所恃之利。若先據利地,則我所欲必得也。

   曹公曰:孫子應難以覆陳兵情也。

   曹公曰:養士並氣運兵,為不可測度之計。

   曹公曰:士死安不得也。(曹操說:士兵死戰,怎能得不到勝利?)

   曹公曰:在難地心並也。(曹操說,在危難的處境中,士兵能齊心協力。)

   曹公曰:拘,縛也。

   曹公曰:人窮則死戰也。(曹操說:人到了無路可走的地步,就會拼死戰鬥。)

   曹公曰:不求索其意,自得力也。

   曹公曰:禁妖祥之言,去疑惑之計。

   曹公曰:皆燒焚財物,非惡貨之多也,棄財致死者,不得已也。

   曹公曰:皆持必死之計。

   曹公曰:方,縛馬也;埋輪,示不動也。此言專難不如權巧,故曰:設方馬埋輪,不足恃也。

   曹公曰:強弱一勢也。

   曹公曰:齊一貌也。

   (將軍之事,靜以幽,正以治。)曹公曰:謂清淨幽深平正。(曹操說,這說的是遇事冷靜,思考問題深刻,處理事務公正。)

   曹公曰:愚,誤也。民可與樂成,不可與慮成。

   曹公曰:一其心也。

   曹公曰:險,難也。

   曹公曰:人情見利而進,見害而退。

   曹公曰:使相及屬。

   曹公曰:利地在前,當速進其後也。

   曹公曰:掠彼也。

   曹公曰:疾過去也。

   曹公曰:以一士心也。

   曹公曰:勵士也。

   曹公曰:相持御也。

   曹公曰:勢有不得已也。

   曹公曰:陷之甚過,則從計也。

   曹公曰:上已陳此三事,而復雲者,力惡不能用兵,故復言之。

   曹公曰:謂九地之利害。或曰:上四五事也。

   曹公曰:霸王者,不結成天下諸侯之交權者也,絕天下之交,奪天下之權,以威德伸己之私。

   曹公曰:言軍法令不應預施懸也。《司馬法》曰:‘見敵作誓,瞻功作賞。’此之謂也。

   曹公曰:犯,用也。言明賞罰,雖用眾,若使一人也。

   曹公曰:勿使知害。

   曹公曰:必殊死戰,在亡地無敗者。孫臏曰:‘兵恐、不投之死地也。’

   曹公曰:佯,愚也。或曰:彼欲進,設伏而退;欲去,開而擊之。

   (並敵一向,千裡殺將,)曹公曰:並兵向敵,雖千裡能擒其將也。(曹操說,這是集中兵力奔襲敵人,即使行軍千裡,也能擒獲敵將。)

   曹公曰:是成事巧者也。一作是謂巧攻成事。

   曹公曰:謀定則閉關折符,無得有所沮議,恐惑眾士心也。

   曹公曰:誅,治也。

   (敵人闔之,必亟入之。)曹公曰:敵有間隙,當急入之也。(曹操說,敵軍一有空隙,就要迅速乘機而入。)

   (先奪其愛,)曹公曰:據利便也。

   (微與之期。)曹公曰:後人發,先人至。

   (踐墨隨敵,以決戰事。)曹公曰:行踐規矩無常也。(曹操說,執行計劃,不能一成不變。)

   曹公曰:處女示弱,脫兔往疾也。

   “對於這九地篇,我們可以來參看一下李朔雪夜襲蔡州活捉吳元濟之戰。公元807年,唐憲宗順利地平定了西川、夏綏、鎮海三鎮的叛亂,開始向淮西、成德的割據勢力討伐。李朔奇襲蔡州就是唐朝廷軍隊平定淮西節度使吳元濟割據勢力的戰例。

   在這場風雪奇襲戰中,李朔針對士兵因屢戰屢敗而產生的厭戰心理,制定了利用險峻的地形,惡劣的天氣襲擊敵人的策略,以此穩定士兵的情緒,堅定他們殊死作戰的決心。最後,他的軍隊在雪夜攻下了蔡州城,活捉了吳元濟。這場戰鬥的勝利,對於平定淮西、成德的藩鎮割據勢力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從李朔奇襲蔡州而取勝的過程可以看出,李朔不僅通曉孫子所說的一些重要的用兵原則,如示弱惑敵、速戰速決、避實擊虛等等,而且他還善於根據士兵的心理狀態,利用地形、氣候等作戰條件對士兵的心理影響,確保軍隊戰鬥力的充分發揮。這就是《孫子兵法九地篇》所說的‘投之亡地然後存,陷之死地而後生’。李朔委清楚他所率領的是一支多次戰敗、士兵受到影響的軍隊,要想讓這支軍隊有戰鬥力,就必須將士兵置於惡劣的環境中,那時,‘士兵甚陷則不懼,無所往則固,深入則拘,不得已而鬥。’因此,他選擇了風雪嚴寒之夜,讓士兵‘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最後一舉成功。李朔的因勢利導、因情用兵以及他將兵法原則與地理條件相結合的出色作戰指揮,奠定了他在軍事戰爭史上的地位。”

   十二、火攻篇

   孫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三曰火庫,五曰火隊。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

   夫戰勝則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曹公曰:以火攻人,當擇時日也。(曹操說:用火攻擊敵人,應當選擇有利的時機。)

   曹公曰:因奸人。(曹操說,靠敵人內部的人為內應。)

   曹公曰:煙火,燒具也。

   曹公曰:燥者,旱也。

   曹公曰:以兵應之也。

   曹公曰:見可而進,知難而退。

   曹公曰:不便也。

   (晝風久,夜風止。)曹公曰:數當然也。(曹操說,自然規律就是這樣的。)

   曹公曰:火佐者,取勝明也;水佐者,但可以絕敵道,分敵軍,不可以奪敵蓄積。(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

   曹公曰:若水之留,不復還也。或曰:賞不以時,但費留也,賞善不逾日也。(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

   曹公曰:不得已用兵。

   曹公曰:不得以己之喜怒而用兵。(曹操說,不能根據自己的喜怒而用兵。)

   (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曹操對上面這句並未作注釋。但其中的道理我們還是能夠理解的。”

   慕容天水講到這,看了看已深深沉浸在《孫子兵法》之中的全軍將士,他不由感到了一絲欣慰。於是,他翻了翻即將要結束的《孫子兵法》,說道:“這是《孫子兵法》的第十二篇火攻;第十三篇,也就是它的最後一篇用間,雖然它們篇目排列如此,但在真正的戰場上,它們卻是因勢而變、隨機運用的,並不是因它的排列次序而分主次先後。其實,它的每一篇都是身為將帥所同等重視的,各篇之間更有內在的必須的聯系,切不可斷章取義、孤立運用。

   想當年,‘諸葛亮斬馬謖’這一戰例,不正是馬謖斷章取義而導致失敗麼?馬謖自詡熟讀兵書戰策,立下軍令狀,欲安保街亭。但他只知道‘據高臨下’、占領高山扎寨,卻被人斷絕汲水之道而失街亭,豈不痛哉?

   所以,在殘酷的戰場上,欲立於不敗之地,懂得《孫子兵法》的將帥,要從多方面多角度多層次上考慮勝戰因素,切不可斷章取義、孤立運用。

   漢末時期的赤壁之戰是火攻篇的典型戰例,這是這場大戰的主要體現。當然,此中還融含有許多《孫子兵法》的戰略戰術思想。比如避實擊虛、揚長避短、速戰速決、用間等。曹操在公元200年的官渡之戰中擊敗袁紹後,分別於公元204年、207年取得了攻取鄴城、北征烏桓的勝利,一舉殲滅了袁紹集團的殘余勢力,占領了司隸、兗、豫、綠、青、冀、幽、並等州,統一了北方。接連而來的勝利,增強了曹操早日統一天下的雄心壯志,他開始積極准備南下消滅南方的割據勢力,一統天下。

   公元208年春,曹操在鄴城修建玄武池訓練水軍,准備揮師南下。同時,他又派人到西北涼州拉攏馬騰及其子馬超,分別授以他們衛尉和偏將軍之職,以避免南下進軍時他們作亂,使其側後受到威脅。但是,曹操咄咄逼人的攻勢,促成了南方兩個主要割據勢力——東吳孫權與荊州劉備的聯合。孫、劉聯軍精確地分析了曹軍的兵力、作戰特點及長、短,戰場條件等客觀情況,找出了曹軍不善水戰的致命弱點,決定采取以長擊短、避強擊弱、以火助戰的作戰方針,出其不意地以火攻擊敗曹軍,促成了三國鼎立形勢的形成,同時也為戰爭歷史創造了一個以火攻戰勝強敵的典型戰例。

   縱觀赤壁之戰的全過程,可見曹操的失敗絕非偶然。曹操依仗其兵力優勢,在一路進展順利的情況中難以保持清醒的頭腦,產生了驕傲輕敵的情緒,以己之短擊敵之長,使自己的優勢喪失;在受降的過程中又疏於戒備,面對奇襲驚慌失措,猝不及防,最終導致了失敗。而孫劉聯軍則善於利用自己的有利條件,在發現敵軍的弱點時,果斷實施火攻,一舉戰勝強敵。在實施火攻過程中,周瑜、劉備完全遵循了《孫子兵法火攻篇》中提出的實施火攻的原則、步驟與方法,即事先准備好火具,選擇干燥而有風的天氣。放火之後,乘敵混亂之時,以主力配合進攻敵軍,做到了‘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赤壁之戰的以弱勝強,為《孫子兵法火攻篇》作了成功的歷史鑒證。”

   十三、用間篇

   孫子曰:凡興師十萬,出征千裡,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費千金;內外騷動,怠於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相守數年,以爭一日之勝。而愛爵祿百金,不知敵之情者,不仁之至也,非人之將也,非主之佐也,非勝之主也。故明君賢將,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於眾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於鬼神,不可像於事,不可驗於度,必取於人,知敵之情者也。

   故用間有五:有因間,有內間,有反間,有死間,有生間。五間俱起,莫知其道,是謂神紀,人君之寶也。因間者,因其鄉人而用之。內間者,因其官人而用之。反間者,因其敵間而用之。死間者,為誑事於外,令吾間知之,而傳於敵間也。生間者,反報也。

   故三軍之事,莫親於間,賞莫厚於間,事莫密於間,非聖智不能用間,非仁義不能使間,非微妙不能得間之實。微哉微哉,無所不用間也;間事未發,而先聞者,間與所告者皆死。

   凡軍之所欲擊,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殺,必先知其守將、左右、謁者、門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間必索知之。

   必索敵人之間來間我者,因而利之,導而舍之,故反間可得而用也。因是而知之,故鄉間、內間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間為誑事,可使告敵。因是而知之,故生間可使如期。五間之事,主必知之,知之必在於反間,故反間不可不厚也。

   昔殷之興也,伊摯在夏;周之興也,呂芽在殷。故惟明君賢將,能以上智為間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軍之所恃而動也。

   曹公曰:戰者必用間諜,以知敵之情實也。(曹操說:作戰必須使用間諜,用來探知敵人的實情。)

   曹公曰:古者八家為鄰,一家從軍,七家奉之,言十萬之師舉,不事耕稼者七十萬家。

   曹公曰:不可以禱祀而求,亦不可以事類而求也。

   曹公曰:不可以事數度也。(曹操說,不能根據事物的某些征兆來妄加推測。)

   (必取於人,知敵之情者也。)曹公曰:因人也。(曹操說,要依靠間諜。)

   曹公曰:同時任用五間也。

   曹公曰:舍,居止也。

   曹公曰:伊摯,伊尹(發yin音,notyi一,伊)也。

   (周之興也,呂牙在殷。)曹公曰:呂牙,太公也。

   “用間的例子,我可以給各位講講東晉十六國之一的後趙王石勒用間勝王浚的戰例。但是有一點需要講明,石勒用間智取擁兵幽州的西晉大臣王浚發生在他自立為趙王之前。

   石勒字世龍,羯族人,其家族世為部落小帥,到石勒這一代,部落小帥已沒什麼待遇可言,為了生活,他曾給商人、地主做過田客。後被西晉並州刺史司馬騰捉住並送到冀州販賣到一個叫師歡的地主家裡當耕奴。師歡見這個二十幾歲的胡人相貌不俗,善於騎射,又勇敢有謀,怕他鼓動其他耕奴造反,就把他放了。隨後石勒投奔了晉朝廷養馬地——馬牧的小頭目汲桑,並在荏平縣一帶組成了‘十八騎’。後來石勒、汲桑參加反晉大軍,汲桑被晉軍殺死,石勒投奔了已在左國城稱漢王的劉淵,他隨著勢力的擴大,設計殺掉自己的勢力對手王彌,合並了他的全部人馬。石勒火並王彌後,將攻擊目標轉向了西晉幽州刺史王浚。在其軍師張賓的建議下,很快就占據了王浚的軍隊,並將王浚殺死,為不久以後自立為趙王奠定了基礎。

   總觀石勒吞並王浚的過程,實際上就是連續用間的過程。石勒的門客王子春作為生間,被石勒派往王浚營中,一方面投書結好王浚,一方面偵察王浚在幽州的政治、軍事情況。石勒還以重金籠絡、收買了王浚的心腹棗高,棗高作為石勒的內間,鞏固了王浚對石勒的信任,使王浚對石勒的歸順更加深信不疑;石勒在王浚使者來訪時,制造了一些假像讓使者回去報告王浚。由於石勒較成功地連續用間,使得王浚完全陷入了錯誤的認識與判斷之中。石勒則因用間而比較全面地掌握了敵軍的情況,把握了戰機,為他最後的出奇制勝奠定了客觀基礎條件。從石勒戰勝王浚的史實中可見,孫子所說的用間的重要性、要領以及方法,石勒都能熟練掌握並靈活運用於戰爭的實踐之中,正因如此,石勒才取得了幽州之戰的決定性勝利。”

   “至此,孫武所撰寫的《孫子兵法》、曹操的《孫子注》以及各篇戰例都已經講解完畢,希望各位將士能從中吸取謀略和智慧。因為《孫子兵法》被世人尊譽為‘兵聖’、‘武經’、‘兵學聖典’,為歷代兵家所器重。故此,孫武也被譽為‘武聖人’,與‘文聖人’孔子齊名。他的一部《孫子兵法》雖是軍事著作,但它的影響面已完全超出軍事範圍。無論是政治家、外交家、商家、佛家、道家都推崇敬重《孫子兵法》,使其中的軍事謀略思想運用到各個社會角落。

   所以,為了我們更好地理解、掌握和運用《孫子兵法》,我在此還要為各位將士從頭至尾地將《孫子十三篇》通俗地講述一遍,讓其中的戰略戰術思想真正武裝我們的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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