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定爵第三
凡戰,定爵位,著功罪,收游士,申教詔,詢厥眾,求厥技,方慮極物,變嫌推陳出新疑,養力索巧,因心之動。
凡戰,固眾相利,治亂進止,服正成恥,約法省罰,小罪乃殺,小罪勝,大罪因。
順天,阜財,懌眾,利地,右兵,是謂五慮。順天奉時,阜財因敵,懌眾勉若,利地,守隘險阻;右兵,弓矢御,殳矛守,戈戟助。凡五兵五當,長以衛短,短以救長。迭戰則久,皆戰則強。見物與侔,是謂兩之。主固勉若,視敵而舉。將心,心也;眾心,心也。馬牛車兵、佚飽,力也。教惟豫,戰惟節。將軍,身也;卒,支也;伍,指拇也。
凡戰,智也;鬥,勇也;陳,巧也。用其所欲,行其所能,廢其不欲不能,於敵反是。
凡戰,有天,有財,有善。時日不遷,龜勝微行,是謂有天。眾有有,因生美,是謂有財。人習陳利,極物以豫,是謂有善。
人勉及任,是謂樂人。大軍以固,多力以煩,堪物簡治,見物應卒,是謂行豫。輕車輕徒,弓矢固御,是謂大軍。密靜多內力,是謂固陳。因是進退,是謂多力。上暇人教,是謂煩陳。然有以職,是謂堪物。因是辨物,是謂簡治。
稱眾,因地,因敵令陳;攻戰守,進退止,前後序,車徒因,是謂戰參。
不服、不信、不和、怠、疑、厭、懾、枝、柱、詘、頓、肆、崩、緩,是謂戰患。
驕驕、懾懾、呤廣、虞懼、事悔,是謂毀折。
大小、堅柔、參伍、眾寡,凡兩,是謂戰權。
凡戰,間遠、觀邇、因時、因財、貴信、惡疑。作兵義,作事時,使人惠,見敵靜,見亂暇,見危難無忘其眾。居國惠以信,在軍廣以武,刃上果以敏。居國和,在軍法,刃上察。居國見好,在軍見方,刃上見信。
凡陳,行惟疏,戰惟密,兵惟雜。人教厚,靜乃治。威利章,相守義,則人勉。慮多成則人服,時中服厥次治。物既章,目乃明。慮既定,心乃強。進退無疑,見敵無謀,聽誅。無誰其名,無變其旗。
凡事善則長,因古則行。誓作章,人乃強,滅厲祥。滅厲之道,一曰義。被之以信,臨之以強,成基一天下之形,人莫不說,是謂兼用其人。一曰權,成其溢,奪其好,我自其外,使自其內。
一曰人,二曰正,三曰辭,四曰巧,五曰火,六曰水,七曰兵,是謂七政。榮、利、恥、死,是謂四守。容色積威,不過改意,凡此道也。
唯仁有親,有仁無信,反賊厥身。
人人,正正,辭辭,火火。
凡戰之道,既作其氣,因發其政。假之以色,道之以辭。因懼而戒,因欲而事,蹈敵制地,以職命之,是謂戰法。
凡人之形,由眾之求,試以名行,必善行之。若行不行,身以將之;若行而行,因使勿忘,三乃成章。人生之宜,謂之法。
凡治亂之道,一曰仁,二曰信,三曰直,四曰一,五曰義,六曰變,七曰尊。
立不法,一曰受,二曰法,三曰立,四曰疾,五曰御其服,六曰等其色,七曰百官宜無服。
凡軍,使法在己曰專,與下畏法曰法。軍無小聽,戰無小利,日成,行微曰道。
凡戰,正不符則事專,不服則法,不相信則一。若怠則動之,若疑則變之,若人不信上,則行其不復。自古之政也。
嚴位第四
凡戰之道,位欲嚴,政欲栗,力欲窕,氣欲閑,心欲一。
凡戰之道,等道義,立卒伍,定行列,正縱橫,察名實。
立進俯,坐進跪。畏則密,危則坐。遠者視之則不畏,邇者勿視是不散。位,下左右,下甲坐,誓徐行之,位逮徒甲,籌以輕重。振馬噪,徒甲畏亦密之。跪坐,坐伏,則膝行而寬誓之。起,噪,鼓而進,則以太甚,則勿戮殺。示以顏色,告之以所生,循省其職。
凡三軍,卒戒分日;人禁不息,不可以分日,方其疑惑,可師可服。
凡戰,以力久,以氣勝;以固久,以危勝。本心固,新氣勝。以甲固,以兵勝。
凡車以密固,徒以坐固,甲以重固,兵以輕勝。
人有勝心,惟敵之視;人有畏心,惟畏之視。兩心交定,兩利若一。兩為之職,惟權視之。
凡戰,以輕行則危,以重行重則無功,以輕行重則敗,以重行輕則戰。故戰相為輕重。
舍謹甲兵,行陳行列,戰謹進止。
凡戰,敬則慊,率則服。上煩輕,上暇重。奏鼓輕,舒鼓重。服膚輕,服美重。
凡馬車堅,甲兵利,輕乃重。
上同無獲,上專多死,上生多疑,上死不勝。
凡人,死愛,死怒,死威,死義,死利。凡戰之道,教約人輕死,道約人死正。
凡戰,若勝,若否,若無,若人。
凡戰,三軍之戒,無過三日;一卒之警,無過分日;一人之禁,無過皆息。
凡大善用本,其次用末。執略守微,本末惟權,戰也。
凡勝,三軍一人,勝。
凡鼓,鼓旌旗,鼓車,鼓馬,鼓徒,鼓兵,鼓首,鼓足,【七】鼓兼齊。
凡戰,既固勿重,重進勿盡,凡盡危。
凡戰,非陳之難,使人可陳難;非使可陳難,使人可用難;非知之難,行之難。
人方有性,性州異,教成俗,俗州異,道化俗。
凡眾寡,既勝若否。兵不告利,甲不告堅,車不告固,馬不告良,眾不自多,未獲道。
凡戰,勝則與眾分善。若將復戰,則重賞罰。若使不勝,取過在己。復戰,則誓以居前,無復先術。勝否勿反,是謂反則。
凡民,以仁救,以義戰,以智決,以勇鬥,以信專,以利勸,以功勝。故心中仁,行中義,堪物智也,堪大勇也,堪久信也。讓以和,人以洽,自予以不循,爭賢以為人,說其心,效其力。
凡戰,擊其微靜,避其強靜;擊其倦勞,避其閑窕;擊其大懼,避其小懼。自古之政也。
用眾第五
凡戰之道,用寡固,用眾治,寡利煩,眾利正。用眾進止,用寡進退。眾以合寡,則運裹闕之,若分而迭擊。寡以待眾,若眾疑之,則自用之。擅利則釋旗迎而返之。敵若眾,則相眾而愛裹,敵若寡若畏,則避之開之。
凡戰,背風背高,右高左險,歷沛歷圮,兼舍環龜。
凡戰,設而觀其作,視敵而舉。待則循而鼓,待眾之作。攻則屯而伺之。
凡戰,眾寡以觀其變,進退以觀其固,危而觀其懼,靜而觀其怠,動而觀其疑,襲而觀其治。擊其疑,加其卒,致其屈,襲其規,因其不避,阻其圖,奪其慮,乘其懼。
凡從奔勿息,敵人或止於路則慮之。
凡近敵都,必有進路;退,必有反慮。
凡戰,先則弊,後則懾,息則怠,不息亦弊,息久亦反其懾。
書親絕,是謂絕顧之慮。選良次兵,是謂益人之強。棄任節食,是謂開人之意。自古之政也。
“這是《司馬法》的,篇幅雖然短小,而且言辭簡煉,但其中也有很多令人難以通達其意的語句。所以我很有必要為將士們細致通俗地講一遍,相信你們聽過之後,會對《司馬法》有更進一步的了解。”
慕容天水說完,便開始對照《司馬法》,詳細地講述道——
仁本第一
古時候,人們以仁愛為根本,用合乎情理的方法治理國家,這是正常的途徑。用正常的方法達不到目的,那麼就采取特殊的手段。特殊的手段表現為戰爭,而不是表現為中和與仁愛。因此,如果殺掉壞人而使好人得到安寧,那麼殺人是可以的;如果進攻別國是出於愛護該國民眾的目的,那麼攻打是可以的;如果用戰爭來制止戰爭,那麼進行戰爭也是可以的。所以,仁愛能夠為人們所親近,正義能夠為人所悅服,智慧能夠為人們所欽仰,勇敢能夠為人們所效法,誠實能夠為人們所信任。這樣,對內就能得到民眾的愛戴,從而可以守土衛國;對外就能保持強大的威懾,從而可以戰勝敵人。
用兵的原則是:不要違背農時,不要讓民眾遭受苦難,這樣做是為了愛護自己的民眾;不乘敵人國喪時前去進攻,也不趁敵國鬧凶災時起兵征戰,這樣做是為了愛護敵國的民眾;在嚴寒的冬天和酷熱的夏天不興師出征,這樣做是為了愛護敵我雙方的民眾。所以,國家雖然強大,好戰就一定會滅亡;天下雖然太平,忘戰就必有危險。古今中外,戰爭、殺戮、陰謀詭道始終在延續不斷。即使天下已經太平,天子也大功凱旋,也仍然要在每年的春秋兩季進行田獵演習軍事。各國諸也要在春天整頓軍隊,在秋天訓練部隊,這樣做是為了讓人們不忘戰備。
古代作戰,追逐敗退的敵人不超過百步,追擊主動退卻的敵人不超過九十裡,這是為了表明禮讓的精神;不過分逼迫喪失戰鬥力的敵人,同時哀憐敵方的傷病人員,這是為了表明仁慈的原則;恪守大義而不追逐小利,這是為了表明崇高的正義;等待敵人布陣就緒後再發動攻擊,這是為了表明誠信的態度;赦免已經降服的敵人,這是為了表明真正的勇敢;洞察掌握戰爭的起因和結局,這是為了表明超人的智慧。根據以上六德按時開展綜合教育,作為民眾行動的規範准則,這是自古以來的為政之道。
從前的聖王治理天下,能順應自然的規律,因地制宜,任用民眾中德行超群的人擔任官職。並確定官職名分,以治理各項事務。分封諸侯,區分其職權爵位的高低給予數額不等的俸祿。這樣,諸侯就都心悅誠服,海外的方國也就傾心歸附。訟獄息止,兵革不起,這乃是最完美的聖王之治。
次聖王一等的賢王政治是這樣的:賢王制定禮樂法度來管教民眾,設置五等刑罰來懲治罪犯,動用軍隊來討伐不義。君王親自巡視諸侯各國領地,訪察地方,會合諸侯考核其政治得失。如發現諸侯國君主有違抗命令、破壞紀律、違反道德、逆天行事、嫉功害賢這樣的人,便通告於各國諸侯,公布他的罪狀,並且上告於皇天上帝日月星辰,祈禱於後土四海等地上神靈,申訴請示於宗廟祖先。然後由塚宰向各諸侯國發布征調軍隊的命令:“某諸侯國暴虐無道,現在決定出兵征討它。各諸侯國的軍隊應於某年某月某日抵達某地,隨同天子對犯罪的諸侯明正典刑。”然後塚宰又與百官向全軍宣布紀律:“大軍進入罪犯轄境後,不許砍伐林木,不許擅取牲畜、糧食和器具,見到老幼者要護送回家,不得傷害;即使遇上青壯者,只要他們不進行抵抗,就不以敵人對待。對受傷的敵人,應該給予醫藥治療,然後將他們釋放回去。”在懲辦了罪犯後,賢王和諸侯還要幫助整頓那個國家,選賢舉能,冊立明君,調整恢復其各級官職。
王霸都統轄管理諸侯的方法有六種:通過封土裂疆的途徑來控制諸侯;依靠政策法令來約束諸侯;憑藉禮義誠信諸侯親近自己;借助任賢使能而讓諸侯悅服自己;重用深謀遠慮之人以維系諸侯;依賴強大的軍事實力懾服諸侯。總之,要能夠與眾諸侯共患難同利合為一體;大國親近小國,小國奉事大國,做到和睦相處。
會合諸侯頒布以下九條禁令:凡是恃強欺弱以眾凌寡的,就限制削弱它;虐殺賢良殘害民眾的,就用兵討伐它;對內暴虐對外侵凌的,就堅決廢黜它;使田野荒蕪民眾逃散的,就削貶其國君的爵位;對於那些仗恃險固拒不服從王命的,就出兵討伐打擊它;凡是殘殺骨肉至親的,就堅決地懲罰他;凡是驅逐或弒殺國君的,就嚴厲地處置他;凡是違抗命令、凌侮王政的,就孤立制裁它;凡是內外亂、行同的,就徹底誅滅它。
天子之義第二
天子正確的行為准則,必須是純正地取法天地,並垂鑒古代聖王的法度。普通人正確的行為准則,必須敬奉父母的教誨,並遵循君上的規誡和指導。所以,即使世上有賢明的君主,但假如對士民們不先加以教育訓練,也是無法加以使用的。
古代教育民眾,必定是先確定制立貴賤上下的倫常規範,以確保貴賤尊卑之間不相侵凌。做到:德和義兩者互不逾越,有材技之人不致被埋沒,孔勇剛強的人不敢違犯命令。這樣,大家就會力往一處使,心往一處想了。古時候,朝廷的禮儀法度不用於軍隊,軍隊的規章制度也不用於朝廷,所以德和義兩者就不會互相逾越了。君主敬重作用不自我誇耀的人,因為不自我標榜的人,正是君主所需的寶貴人才。很顯然,如果一個人能做到不自我標榜,就表明他本身沒有奢求,而沒有奢求就肯定不會爭名奪利。朝廷大事上如聽取他們的意見,就一定能掌握真實情況;軍隊事務上如聽取他們的意見,就一定能妥善處理好各種問題。這樣,有才技的人就不致被埋沒了。以服從命令為軍人的最高獎賞,以違抗命令為軍人的最高懲罰,做到這一點,那麼有勇力的人就不敢違犯命令了。在對民眾進行了這些教育之後,再慎重地選拔任用他們。如將各項事務都處理得妥善適宜,那麼各級官吏也就恪盡職責了。教育內容簡明易學,那麼民眾就會好學不倦,積極向上。習慣一經養成,那麼民眾就會依照習俗行事。這就是教育上的最佳效果。
古代作戰,追擊敗潰的敵人不過遠,追逐主動退卻的敵人不逼近。不過遠就不易為敵人所誘騙,不逼近就不易陷入敵人的埋伏。以禮制為規範,軍隊就能得到鞏固;以仁愛為宗旨,就能夠戰勝敵人。戰爭取得勝利之後,以民眾的教化就可以推行。因此,賢德之君十分重視這種方法。
虞舜時代在國都中舉行誓師,這是想讓民眾理解支持君主的決定;夏代在軍中舉行誓師儀式,這是想讓部隊上下事先在思想上有所准備;殷商時期在軍門外舉行誓師,這是想讓部隊事先了解作戰意圖以便展開行動;周代在兩軍交鋒廝殺前夕舉行誓師,這是為了激勵士卒的戰鬥意志。
夏代的君主依靠仁德匡正天下,未曾使用武力,所以不當時的兵器種類並不復雜;殷商用義奪取天下,開始使用武力;周代憑借武力奪取天下,於是就使用各種各樣的兵器。
夏代在朝廷上行施獎賞,這是為了鼓勵好人;商代在集市上行施誅戮,這是為了使壞人畏懼;周代在朝廷上行施獎賞,在集市上行施殺戮,這是為了勸勉好人,懼駭壞人。三王鼓勵人們改惡為善的精神實質是完全一致的。
兵器不摻雜使用就沒有威力。長兵器是用來掩護短兵器的,而短兵器則是用來逼近格鬥抵御的。兵器過長則不便使用,太短了就打擊不到敵人。太輕就脆弱,脆弱就容易折斷;太厚重就不鋒利,不鋒利就派不上用場。
兵車,在夏代稱作為鈞車,注重行駛的平穩;在殷代稱作為寅車,注重行動的迅疾;在周代稱作為元戎,注重結構的精良。旗幟,夏代用黑色,取其像手持人頭那樣的威武;殷代用白色,取其像天穹那樣的潔白;周代用黃色,取其像大地那樣的厚實。徽章,夏代以日月為標志,表示光明;殷代以猛虎為標志,像征威武;周代以蛟龍為標志,體現文采。
治軍上過於威嚴,士氣就會受到壓抑;反之,如果缺乏威嚴,就難以指揮士卒克敵制勝。君主使用兵力不得當,任用官吏不適宜,有技能的人無法發揮其作用,牛、馬等物資不能合理加以使用,主管者又盛氣凌人強迫人們服從,這就叫做過於威嚴。過於威嚴,士氣就會受到壓抑。君主不敬重有德行的人而信任奸邪之徒,不尊道敬義而任意恃勇逞強,不提倡服從命令的行為而默許違抗命令的做法,不贊許善行而放任殘暴行徑,這必然導致壞人侵凌主管官吏,這叫做缺乏威嚴。缺乏威嚴,那就不能約束和指揮士卒去戰勝敵人。
軍隊行動,首先注重的是從容不迫,從容不迫,就能保持戰鬥力旺盛。即使是在戰場交鋒廝殺之際,也要做到步兵奔跑,兵車不疾駛,追擊敵人不逾越行列,這樣才不致於擾亂戰鬥隊形。軍隊的強大和穩固,在於不打亂行列的部署,不用竭人員、馬匹的力量,行動的快慢節奏不超出上級的指令要求。
古代,朝廷的禮儀法度不適用於軍隊,軍隊的規章制度也不適用於朝廷。如果把軍隊的規章制度應用於朝廷,那麼民眾的禮讓風氣就會廢馳;反之,如果將朝廷的禮儀法度應用於軍隊,那麼部隊的士氣就會渙散削弱。因此,在朝廷上,要做到談吐言詞文雅、語氣溫和。在朝廷做事應是恭敬謙遜,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君主不召見就不來,不問話就不發言。入朝晉見時禮節隆重,下朝辭退時禮節簡單。而在軍隊中,則要做到昂首直立;在戰陣上,要做到行動果斷。穿著鎧甲時遇尊貴者毋需跪拜,身乘兵車時見上級不必行禮,在城上值更時用不著小步急走以示恭敬,遇有危險時都可挺身而出而勿需講究長幼尊卑。所以說,禮和法兩者互為表裡,文與武如同人的左手右手,不可偏廢。
古代聖明賢德的君主,總是顯彰民眾的美德,鼓勵民眾的善行。所以沒有敗壞道德的事情,也沒有不遵守法度的奸民,獎賞用不著推行,懲罰也無需實施。虞舜時代既不用賞也不施罰,而民眾卻都能樂於為君主所用,這是最高尚的德治。夏代用賞而不行罰,這乃是最美妙的教化。商代僅僅施罰而不用賞,這乃是最強大的威嚴。周代賞罰一並使用,這說明在當時道德已經走向衰微。行賞不要逾時,這是為了使民眾迅速得到做好事的利益;施罰要就地執行,這是為了讓民眾立即看到做壞事的害處。大勝之後不頒施獎賞,這樣,上下各級就都不會誇耀戰功了。如果君主不誇功,就不會驕傲;如果官兵不誇功,也就不會相互攀比。上上下下不矜誇爭功,像這樣,可謂是謙讓到了極致。打了大敗仗後不行誅戮,這樣,上下各級就都會把過失往自己的身上攬。君主如果認為過失在自己身上,必定痛加悔過,改正錯誤;下屬如果認為過失在自己這邊,必定下決心不再犯類似的錯誤。上上下下像這樣勇於承擔錯誤,也稱得上是最好的謙讓風氣了。
古代對於戍守邊防的士兵,【服役一年後】三年之內不再征調,這是因為看到了他們的辛苦。上下之間這樣的互相體恤和愛護,就是最和睦的表現。打了勝仗後就高奏凱歌,這是表達喜慶之情。結束戰爭後高築靈台,慰功民眾,這是表示休養生息從此開始。
這爵第三
大凡用兵打仗,首先要做到:確定軍職爵位,明確賞罰規定,收用各方游士,申明軍隊教令,征詢民眾的意見,募求技能出眾的人才。反復思考,摸清事情的來龍去脈,分辨是非,推究疑問,積蓄力量,索求巧計,依據民眾的意願來采取行動。
凡是作戰,要做到穩固軍心,明辨利害,整治混亂,申明進退原則,服膺正義,激發廉恥之心,簡約法令,慎省刑罰。小罪就要加以制止,如果讓小罪得逞,那麼大罪惡也就會隨之而來了。
要順應天時,廣殖財富,取悅民心,利用地利,重視武器裝備的建設,這就是作戰所必須考慮的五件事情。順應天時,就是要巧妙利用天候季節;廣殖財富,就是要善於利用敵人的資源財富;取悅人心,就是要順應大眾的意願;利用地形,就是要占領狹隘險要的地域;重視兵器,就是要在作戰中用弓矢御敵,用殳矛守陣,戈戟等兵器配合使用,互為輔助。五種兵器有五種用途:長兵器是用來掩護短兵器的,短兵器則是用來彌補長兵器的不足的。五種兵器輪番使用可以持久,一齊使用就能發揮強大的威力。當發現敵人使用新式兵器時,就要仿效制造,從而同敵人保持力量上的平衡。
主將既要順應眾人意志,鞏固軍心;又要觀察敵情,隨機行事。將軍的心是心,士眾的心也是心,應該同心協力。馬、牛、戰車、兵器,休整良好,供應充足,合在一起,就構成軍隊的戰鬥力。教育訓練重在平時,作戰打仗重在指揮。軍隊中,將軍好比是人的軀干,卒恰是人的四肢,伍如同是人的手指,【彼此間必須協調一致】。
大凡指揮作戰,講究的是智謀韜略;近敵格鬥,注重的是勇敢頑強;布列陣勢,推重的是巧妙靈活。要努力去實現自己的意圖,同時要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行動,不要去做違背自己意圖的力所不及的事情。對於敵人,則要反其道而行之。
通常作戰,應該具備‘有天’、‘有財’、‘有善’諸項條件。遇上好時機不要錯過,占蔔到勝利的預兆就要機密行動,這就叫做‘有天’。民眾富足,國力充實,這就叫做‘有財’。士卒訓練有素,陣形優勢明顯,武器裝備精良並且預有准備,這就叫做‘有善’。
人人都能夠勉力去完成任務,這叫做‘樂人’。軍隊強大而陣勢鞏固,兵員充足而訓練有素,選拔各類人才來管理各種事務,洞察種種情況以應付突然事變,這叫做預有准備。兵車輕捷,步兵精銳,弓箭足以固守堅御,這就是強大的軍隊。兵力集中,軍心鎮定,力量充實,這就是鞏固的陣勢。在這樣的情況下做到進退有序,就叫做富有戰鬥力。主將從容不迫,士卒操練嫻熟,這就是訓練有素。各項事務都有專人負責,這就叫做事有所司。在這樣的基礎上分辨清事務的輕重緩急,這就是簡明而實用的管理。
正確衡量兵力,巧妙利用地形,根據敵情部署陣勢,掌握攻、戰、守的不同要領,把握進、退、止的時機,注意前後左右的配合和戰車步兵間的協同,這些都是臨戰前應該考慮好的事情。
對上級不服從,不信任,彼此間不和睦,怠忽職守,猜疑叢生,驕傲自滿,畏縮懼敵人,軍心渙散,互相拆台,喪失鬥志,疲勞困頓,肆意妄為,分崩離析,軍紀松弛,所有這一切,都是作戰的禍患。
驕傲自大,畏葸恐懼,士卒呻吟吵鬧,部隊憂虞自擾,臨事不審而事後反悔,這些都是導致軍隊覆滅的原因。
制造聲勢或大或小,采用戰法或剛或柔,實行編組或參或伍,投入兵力或多可少,都必須衡量利害得失而適當處置,這就是作戰上的權變之道。
大凡作戰,要偵知遠方敵情,觀察近處的事態。要利用天時,憑藉財力;要崇尚誠信,杜絕猜疑。興兵要合乎正義,行事要把握時機,用人要施以恩惠。遇見敵人必須鎮靜,面對混亂必須從容,碰到危難不要忘掉部眾,治國要廣施恩惠講究信用,治軍既要寬厚又要威嚴,面臨戰陣則要果斷敏捷。治理國家務求和睦相安,管理部隊務求嚴明法紀,臨敵對陣務求明察敵情。治國要能為民眾所愛戴,治軍要能為士卒所敬重,臨陣要能為大家所信賴。
大凡布陣,行列要疏散,接敵作戰時隊形要密集,兵器要摻雜配合使用。士卒訓練有素,沉著冷靜,就能夠保持陣形的嚴整。命令鮮明准確,上下恪守信義,就能使人人奮勉殺敵。謀劃屢次取得成功就能使部眾信服,人們心悅誠服,事情就可以逐次辦妥。旗幟鮮明,部隊就能夠看得清楚;謀略既已確定,信心就會增強。對那些退退進進行動中冒冒失失,遇上敵人無謀辱師的人,要給予懲罰。不要隨意亂用金鼓,不要輕易變換旗幟。
凡是從事正義事業就能夠長久,遵循古法就能夠順利。戰鬥誓詞鮮明有力,士氣就會振足旺盛,進而消滅一切敵人。消滅敵人的方法,一是依靠道義,即用誠信感化對手,用武力懾服敵人,造成一統天下的形勢,使人們紛紛愛慕追求自己,這叫做爭取敵國之人為己所用。二是利用權謀,即設法促成敵人的驕傲自滿,奪取敵人的要害,用兵從外部打擊它,並促使敵人自掘墳墓,自我毀滅。
一是廣羅人才,二是信奉正義,三是注重宣傳,四是講求技巧,五是善用火攻,六是擅長水戰,七是改良兵器,這就是七項軍政大事。榮譽、利祿、恥辱、死亡,這是四種約束人們遵紀守法的手段。或是和顏悅色,或是嚴厲冷酷,兩者的目的都不過是為了讓人改惡從善。所有這些都是治軍的方法。
只有仁慈愛人,才能使人們親近擁戴自己。但是假如講究仁愛而不注重正義,就反而會禍及自身。
要做到知人任人,正己正人,審以辭令,嫉惡如仇。
通常的作戰原則是:既然已經激勵起士氣,就要跟著頒布紀律。對待士卒,要和顏悅色;教導士卒,要言辭誠退。要針對其畏懼心理而加以告誡,利用其名利而加以驅使。進入敵境後控制住有利地形,並按照將士的職位給他們分別指派任務。這就是通常的作戰方法。
凡是要求人們執行的規章制度,應當來源於人們的共同要求,同時要通過一段時間的試行來考察它是否名實相副。一經制定,一定要堅決地加以執行。如果應該執行而沒有做到,將帥就要率先身體力行。如果一切都做到了,就要讓部隊牢記住這些准則。經過多次反復執行,就能形成具體制度。凡是符合人們意願的規章制度,就叫做‘法’。
大凡整治混亂的方法,一是仁愛,二是信用,三是正直,四是統一,五是道義,六是權變,七是集權。
確立法制,一是要人人遵守,二是要法度嚴明,三是要不可動搖,四是要雷厲風行,五是要規定各級制服,六是要用顏色區別不同等級,七是要使百官按規定著裝,不得隨意混淆。
治軍上,凡是法令出於將帥個人好惡的,稱作為專制;主將和部隊一樣畏法受其約束,才能稱做為法。在軍隊中不能傳播小道消息,作戰時不能貪圖眼前利益,制定計劃要能夠克日成功,行動時要求做到隱蔽莫測,這些都是治軍的原則。
作戰中,正常的辦法行不通,就要采取專斷手段,拒絕服從聽命就要繩之以法,互不信任就要統一認識,軍心如果懈怠就要加以鼓舞,士卒如果心存疑慮就要設法加以改變,士卒如果不信任上級,要使命令得到堅決貫徹而不輕易改變。所有這一切,都是自古以來治軍作戰的方法。